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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碑”的“立”与“砸”暴露了啥?

时间:2016-01-14 11:12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隔山 点击:
常言道,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村民立“贪官碑”,虽然有些刺眼,但确实也暴露出当地的问题存在。作为所在的乡镇及村委会,应从此事中有所反思。
 
  近日,多个论坛、贴吧曝出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新安集镇新东行政村村民李某,因对被征用的土地补偿标准不满,在当地立了块“贪官碑”。随后,又把此碑装上手推车拉到镇大街上,后来石碑被砸毁。(1月12日法制晚报网)
 
  首先暴露了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村民李某2012年就因土地补偿与村委会发生分歧,进而向上级部门反映该村干部李X等人破坏耕地、偷税漏税一系列问题。可时至如今三年已过去,按照县委宣传部在情况说明中的说法,“破坏耕地、偷税漏税问题,县纪委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并责令国土、税务、公安等职能部门调查,情况已基本落实。”既然如此,落实的结果是怎样?是村民李某诬陷还是反映情况属实呢?一个小小的举报查三年,这是作为的表现?
 
  其次暴露了村民艰难的维权路。即使抛开村委会用地是否合法不谈,那村委会也得就占用承包地一事与村民达成补偿协议。问题是倘若达不成协议,村委会可以什么大局利益、政府行为、上级要求等强行用地,而村民根本无还手之力。近年来发生的暴力拆迁事件就是最好的说明。即便有人依法维权,上访也好,状告也罢,最后的天平难以反转,甚至是问题久拖不决,最后不了了之。依笔者看,村民李某之所以采取立“贪官碑”的极端做法,也应是实则无奈之举,试想3年的维权路何其漫长,可最终没看到一丝希望,对所在的镇、村组织感到迷茫。这种现象确实值得基层部门的深思。
 
  第三暴露了官僚作风依然存在。在官方通报中有这么一段话,“李某立碑一事是为达个人目的、别有用心,造成轰动效应才做出立碑一事,事发当天石碑已被砸毁。”从言辞上来说,这也算是对村民李某行为的定性。笔者认为,作为村民,他不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还能要求他维护别人的利益,怎么能说成是为达个人目的,别有用心呢?只要其依法争取土地被占的补偿,这又有何不妥?与其说村民李某立“贪官碑”是别有用心,倒不如说是其愤怒之举。作为相关部门,此时去指责村民别有用心,为何不从自身的工作作风上查找问题?3年时间,问题为何没能得到解决。
 
  第四暴露了基层治理乱象。村民李某以立“贪官碑”的形式维权,其行为过激确实不妥,而作为官方不以问题为导向,不是从解决问题出发,而是以砸碑告终,无论是从法的角度还是从理的角度,显然值得商榷。砸碑行为只能激化矛盾,破坏当地干群关系,对解决问题只有害而无益。
 
  常言道,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村民立“贪官碑”,虽然有些刺眼,但确实也暴露出当地的问题存在。作为所在的乡镇及村委会,应从此事中有所反思。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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