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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纪法贯通,依规依法依纪履职

时间:2018-07-04 11:00来源:评论网 作者:米亚 点击: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专家”,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就此多次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增强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本领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专家”,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就此多次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增强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本领,既要搞好纪法贯通又要实现法法衔接。要做到依规依法依纪履职,建立高效廉洁政府,遏制腐败,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加强立法有法可依。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不能随意采取行动,只能在法律的授权范围内采取行动,否则行为是无效的。面对过去纪检监察制度的缺陷,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规,基本解决了无法可依的局面。强化纪检监察相关法律是依规依法依纪履职的保障,将完善的法律程序深入贯彻到纪检监察制度中去,做到有法可依。
  第二,树立依规依法依纪履职的观念。在纪检监察工作与法的关系中,我们要确立“法律至上”的观点。纪检监察必须从属于法。要高度重视依规依法依纪履职,树立正确的观点,纪检监察干部要认识纪法贯通的重要性、紧迫性,要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制意识的培养,加强宣传教育,经过培训、轮训的形式不断学习宪法、监察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定期考核,结果与职位晋升挂钩,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第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约束。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监察人员,在依规依法依纪履职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我约束,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严肃问责失职之责。阳光履职,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精准把握纪法标准,全面履行双重职责。加强党性修养,向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把“从严治党,严明党纪”深入贯彻落实到执纪监察工作中,依规依法依纪履职。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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