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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辩证看待“拍照执法

时间:2014-04-08 08:40来源:毛宇轩 作者:毛宇轩 点击:
“拍照执法”涉及比较多的应该是交通管制部门,以及在调查取证环节为了留存证据往往都会采取拍照方式。
每天下午6点是下班的高峰期,也成了天桥附近摆摊的好“时间”。今日下午6点,记者路过成都市章灵寺公交站天桥附近,看见一辆城管执法车刚停下,附近20米的小摊小贩们“撒腿就跑”。跑在后面的,被城管逮个正着。记者发现,城管队伍一行四人,三人负责沟通,一人则在旁边拍照。
“拍照执法”涉及比较多的应该是交通管制部门,以及在调查取证环节为了留存证据往往都会采取拍照方式。为何“拍照执法”会出现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就其原因有两点:一是城管暴力执法频频出现,造成群众对城管执法人员极大不满,以致谈“管”色变;二是站在执法人员的角度,为了消除偏见、保留证据,迈出向文明执法的第一步。对于“拍照执法”可能有骂声也有赞扬声,对于“拍照执法”可不可取,我们应该辩证的看待这个问题。
首先,值得肯定的是在执法环节拍照留证是属于规范化执法的一方面,可以防止事后“婆说婆有理”的局面,将证据固化;其次,对于一些违法行为可以采取拍照方式加以曝光,形成反面的宣传教育氛围;另外,“拍照执法”可以对执法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接受公众的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当然,“拍照执法”也有存在一些扭曲现象,比如去年11月3日,唐山城管人员在执法中,一名卖烤白薯的商贩向城管下跪,而三名城管人员却在一旁边拍照边笑,此事件引起热议,广大群众对此行为强烈不满,最后这三名城管队员受到单位批评教育。这种扭曲式的“拍照执法”是对执法权力的亵渎,是对人格尊严的伤害,是对法治社会的挑衅。说到底,这正是执法队伍中的个别“害群之马”工作态度松懈、执法意识淡薄、思想觉悟低下的直面表现,对于此等行为应予以坚决抵制。
归根结底,文明执法包涵了方方面面,正确的“拍照执法”正是迈向文明执法的第一步。但从长远来看,还应该在公职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思想觉悟上下功夫,当前开展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正是一剂良药,党中央和政府制定一系列政策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广大党员干部下基层、解难题,与群众心贴心、背靠背拉近党群关系,相信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浪下,实现伟大中国梦指日可待。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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