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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诬告让敢为者“轻装上阵”

时间:2017-07-17 18:03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唐涵雅 点击:
必须要注意的是,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要建立在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之上,明确区分不明真相的“错告”和居心不良的“诬告”,避免因小失大,错让群众监督形同虚设。
      近年来,四川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的同时,也为“改革创新、担当有为者”撑腰鼓劲,近5年全省共为2万多名曾被与事实不符的举报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7月10日 人民日报)
      随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意识越来越强,老百姓将“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紧紧的套在了党员干部身上,一双双正义的眼睛将党员干部禁锢在制度的牢笼里。在信访局的大门口、在各单位的举报信箱盒子前、在网络上省长市长投诉平台上、在12345的热线电话里,老百姓通过实地举报、网络举报、电话举报将一批一批违纪违法、贪污受贿、懒政巧宦的官员绳之于法,大快人心。加之国家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决心重拳出击惩治贪腐,据介绍,今年1月至5月仅仅五个月时间,四川便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19个,处理375人(单位),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起,以国家的名义和人民的名义肃清、净化、修复政治生态!
      然而,政府收到的举报中存在着一部分举报内容失实,而这一部分失实甚至诬告陷害的举报给党员干部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影响他们正常工作,逼着他们不想做事不敢做事,逼着他们在人民谋福利时还因闲言碎语而畏手畏脚。
     笔者认为,闲言碎语可耽人前途,流言蜚语可害人性命,在为举报者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也需要举报者遵守“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这一句古话,不以恶意中伤他人,不以私利诬告他人!建立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常态化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让不守“规矩”的别有用心之徒得到应有的惩罚,让被诬告陷害的干部卸下“包袱”轻松上阵,“解放”出一大批实干家、探索家、改革家,用制度为真正的人民公仆保驾护航!
    必须要注意的是,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要建立在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之上,明确区分不明真相的“错告”和居心不良的“诬告”,避免因小失大,错让群众监督形同虚设。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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