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安全监管必须依法常态化

时间:2022-04-19 16:55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众所周知,游泳馆的监督管理涉及到各级地方政府的多个部门。其中包括卫生防疫、生态环境保护、地下水开采监管、安全生产、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监督、污水治理、人员落水急救应急处置等方面。这些方面的监管,有关部门既要单独开展执法行动,又要形成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力
        众所周知,游泳馆游泳是大众全民健身的一种重要方式。这就需要监管部门一定要把游泳馆的安全监管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不能等到游泳馆发生顶棚坍塌事故之后再去监管。不管哪一方面的安全监管出了问题,监管部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月18日上午10时51分,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五洲温泉游泳馆发生一起局部坍塌事件,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应急、公安、消防、卫健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赶到现场紧急开展指挥救援。截至13时,已救出10人,其中,8人轻微伤,1人轻伤,1人正在救治。据游泳馆负责人和现场人员透露,游泳馆内部还有2名人员被困,正在全力组织救援。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环球网2022年4月18日)
     平心而论,郑州作为省会城市本应在各方面为全省各地市做出表率。但是,从2021年7月份的城市洪涝灾害到现在的游泳馆坍塌事故,暴露的是监管部门缺乏依法行政的常态化管理责任清单。如果能针对各方面的安全监管制定出一个十分明细的责任清单,监管部门就不会在依法行政中发生挂一漏万的失职行为,就能在监管中实施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并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考核。
    众所周知,安全事故重在预防。只有把国家制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到位,才能做到有备无患,并避免发生人为的安全责任事故,并从根本上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事实充分证明,各级地方党和政府与应急监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国策,并切实把人民至上和生命至上作为安全监管的工作标准。而且,一定要把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面镜子;而且,一定要在依法行政中贯彻落实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执政理念,并从讲政治的高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能让为人民服务变成标语口号。
    众所周知,游泳馆的监督管理涉及到各级地方政府的多个部门。其中包括卫生防疫、生态环境保护、地下水开采监管、安全生产、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监督、污水治理、人员落水急救应急处置等方面。这些方面的监管,有关部门既要单独开展执法行动,又要形成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力度。而且,每一项管理都需要制定明确的责任清单,绝不能“九龙治水”,都管都不管。更不应该相互扯皮推诿,人为地造成安全责任事故。
    尤其是夏季即将到来,到游泳馆游泳的人日渐增多。这就需要每个监管部门认真依法履职尽责,千万不要放着明白装糊涂,千万不要以为游泳馆可管可不管。如果监管部门不依法履职尽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然会依法追究责任,绝不会让懒政者逃避党纪国法责任追究。群众利益无小事。监管部门只有时刻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心上,并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才能通过常态化的依法监管力争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万无一失。而且,各级地方纪检监察委和人民检察机关,理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对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如果依法行政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存在着失职和渎职问题,那就一定要及时用党纪国法实施严厉问责,绝不姑息。
    面对郑州市发生的游泳馆安全责任事故,郑州市一定要认真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而且,一定要对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到位实施严厉问责;而且,我们更希望全国各地引以为戒,组织监管部门对游泳馆等游泳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并把大海、水库与河塘游泳纳入安全监管范围,不能局限于游泳馆的安全监管,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和法治化运行机制,认真实施责任考核,对各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必须加大问责力度。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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