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家房子免费过户给他人,这样的好事不能做

时间:2022-02-25 15:09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杭州的罗大伯说他为了帮助朋友,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了对方,用于去银行抵押贷款。当初说好了房子5年归还,现在10多年过去了,房子要不回来,他还面临着无家可归的局面。罗大伯和徐阿姨夫妻俩,都已经年近八旬,住在杭州中融城市花园。这套120平方的房子是他们花了大半辈子的
      杭州的罗大伯说他为了帮助朋友,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了对方,用于去银行抵押贷款。当初说好了房子5年归还,现在10多年过去了,房子要不回来,他还面临着无家可归的局面。罗大伯和徐阿姨夫妻俩,都已经年近八旬,住在杭州中融城市花园。这套120平方的房子是他们花了大半辈子的积蓄买的,可是,根据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却面临强制查封,两位老人即将无家可归(环球网2021年1月19日)。
     由此可见,有些好人好事可以做,有些好人好事不能做。尤其是涉及自己根本利益的事情,必须懂得如何依法保护自己来之不易的房产,不能让那些居心叵测者钻空子。有句歌词叫“人善被人欺,有事不要虚”。意思是说,我们每个人的善心必须是有限度的,不能无缘无故,甚至是无限制的大发善心。因为,我们每做一件善事,必须首先确保自己的基本生存不受影响,我们的财产权和生命的生存权利不被他人非法侵犯。我们做善事可以,但是必须坚持量力而行。如果超越了力所能及的范围,那就必须来个“急刹车”,不能让自己掉到别人挖好的陷阱里。
     罗大伯老两口之所以被人欺骗,并好心办坏事,让自己没了房子住,就是因为他们太善良了,对方过于阴险狡猾了。而且,对方得到罗大伯老两口的免费过户房子之后,毫无感恩之心,反而在利用罗大伯老两口的善心,把罗大伯老两口的房产据为己有。但是,法院依据的是房产证上的产权登记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因此,罗大伯老两口的房子眼看着就要白白拱手相让。这的确是令人伤心的事,但罗大伯老两口又无法向法院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据。
     古人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人们常说,人心隔肚皮,有理说不清。这对于罗大伯老两口来説,怎么能不生气?没想到天底下竟然有这种没良心的人,人家罗大伯老两口在你最困难的时候帮你渡过难关,你们又怎么忍心反过头来置罗大伯老两口于死地?这是人干的事吗?
然而,王女士和胡先生无法将房产过户给两位老人,造成的损失为600万。双方约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万,其余款项分10年付清。在款项付清之前,老人依旧可以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可是,两位老人家至今都没有收到对方的还款,反而又收到了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决书。面对这一对夫妻的缺德行为,更多老年人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己家的房产千万不能随意免费过户给他人去做好人好事。我们不能因为帮助别人做好事,让我们自己最终摊上说不清道不明的官司,还得替别人偿还债务。
     尽管做好事需要傻子精神,但是我们绝不能傻到这种地步。我们必须依法保护好自己的房产不受非法侵占,因为房子是我们每个人的幸福港湾。没有了房子住,就什么幸福都没了。可以说,房屋产权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存权利,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犯糊涂。把自家房子免费过户给他人用于抵押偿还债务,那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罗大伯老两口的这个深刻教训,我们大家一定要从中引以为戒。保护好我们的房屋产权,这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放弃自己的房屋产权去做好事,坚决不能干。我们每个人必须坚守这个底线,我们不能给自己找麻烦,找罪受。我们更不能让那些居心叵测者利用我们的善心,不劳而获地把我们的房子占为己有。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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