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家长实名举报与校长偷情不是笑话

时间:2022-03-02 16:46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作为校长,必须自觉净化自己的灵魂,并努力做到出污泥而不染。倘若校长与学生的女家长发生婚外情,那是不能容忍的,必须用党纪国法将其清理出校长和教师队伍,并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绝不让这样的败类逍遥法外。
     “他本身就是婚内勾引学生家长,中途对我很多次威胁,还欺人太甚打我,我感觉他人品有问题,当时他承诺说离婚跟我结婚,后来我发现这是骗局……”日前,河南驻马店郑女士终于鼓起勇气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将她和正阳县某中学校长之间的过往和盘托出,“我举报已经4个多月过去了,他现在校长还当得很稳,我作为一个受害者很委屈,所以我想寻找媒体曝光。”(中国网2020年12月30日)
     不管这位郑女士感到自己是多么委屈,作为学生家长与校长发生婚外情,既违反伦理道德,又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庆幸的是,郑女士能够鼓起勇气勇实名举报校长队伍中的败类,也算是为民除害,公众应当理性客观予以评价。而且,重要的是,郑女士已经实名制举报4个多月,为啥驻马店市纪检监察委毫无反应?究竟正阳县某中学的那个与学生女家长发生偷情的校长败类拥有多大的权力保护伞?
     如果事情真的属实,我们希望郑女士整理好书面举报材料,直接向河南省纪检监察委和中央纪检监察委直接实名制举报。我们不相信那个披着人类灵魂工程师外衣的色狼能够拥有数不清的权力保护伞,我们更不相信中纪委和国家监察委管不了一个正阳县某中学校长的违法乱纪行为。
    值得说明的是,郑女士必须明白,举报必须实事求是,不能诬告他人。因为,不管是纪检监察委还是政法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坚持的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理念。只要郑女士所反映的问题事实准确无误,证据确凿,纪检监察委和政法机关就一定会严格执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执法原则,并迅速立案调查取证,并做到秉公办案,不徇私情,绝不会让那个校长败类受到权力保护,绝不会让违法乱纪者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只要是党内肌体上的毒瘤,就会绝不留情,并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将毒瘤彻底铲除,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养奸。
习近平总书记在高度评价好老师时曾经指出:“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教师是打造中华民族‘梦之队’的筑梦人”,“教师重要,就在于教师的工作是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工作。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一个学校拥有好老师是学校的光荣,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
   作为校长,必须是“四有”好老师的带头人,必须是当之无愧的人类灵魂工程师,必须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标准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才能成为广大师生学习的榜样,才能把一个学校的教师队伍带好,才能让一个学校成为为党和国家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的摇篮,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作为校长,必须自觉净化自己的灵魂,并努力做到出污泥而不染。倘若校长与学生的女家长发生婚外情,那是不能容忍的,必须用党纪国法将其清理出校长和教师队伍,并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绝不让这样的败类逍遥法外。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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