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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公务员诚信档案,效果还需拭目以待

时间:2017-08-01 11:11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曾厚泽 点击:
河南省政府近日发文,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河南省政府近日发文,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人民日报,7月10日)
    无论是屡被提及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还是深受群众诟病的“门难看、脸难看、事难办”,都是公务人员“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现实映射。很多公务员自以为不违纪不违法,就能端着“铁饭碗”,念好“太平经”,工作中“庸懒散浮拖”,最严重的也就是影响一年考核,对自身发展和干部升迁并不会有长远影响。因此,建公务员诚信档案是一次有必要的管理探索和对公务服务的深刻提醒。
早在2014年,国务院就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而河南省近日发布《河南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相对不起诉、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产生的信息将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值得一提的是,河南省将政务失信记录纳入了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与国家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实现互联共享,并将依法依规逐步公开。这一举措似乎是一剂猛药,一记重拳,让公务员一旦被烙上了政务失信的标签,要遭受“升迁受阻、形象受损”的双重打击,也就反过来让公务员务实一些、踏实一些、循规蹈矩一些、不忘初心一些,能够对公务员的个人评价起到实质性的效用,对公务员个人的约束也将更加强烈。
    然而,建公务员诚信档案只是一种手段,是对公务员管理的若干制度中的一种,单就现在来看,似乎也存在许多问题,譬如谁来评价?如何评价?同事之间能不能动真碰硬?政务失信又有哪些标准?都需要河南省在试行中寻找答案并不断完善。
     因此,笔者认为,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的探索很有必要,效果却仍需拭目以待,也建议河南省在执行过程中能够颁布实施细则,完善监管手段,比如加强干部工作实绩的“痕迹管理”,比如参照服务行业建立服务评价制度,也希望河南省的探索能为干部管理提供有效路径,切莫让诚信档案成了“空挡”自转才好。(曾厚泽)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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