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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问责,让“任期”不再“任性”

时间:2017-07-23 12:55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李婷婷 点击:
大家都知道,“在其位,谋其政”是作为一名干部的基本要求,可如果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及退休的干部,在任期内出现的问题是否还追责,这成为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
  
    大家都知道,“在其位,谋其政”是作为一名干部的基本要求,可如果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及退休的干部,在任期内出现的问题是否还追责,这成为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
    去年,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纪委对该县民政局职工石海全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这事本身并不特殊,但随后的处理情况,引起了干部群众的关注——天镇县纪委对县民政局前后四任局长及两任纪检组长进行了问责。1名干部被查处,6名领导被追责。
    无独有偶,2017年6月,已经从民政部离任近1年的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原组长、国家民委原党组成员曲淑辉,受到问责处理。曲淑辉的问题,出在担任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民政部党组成员期间。因“未按照党中央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驻在部门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严重失职失责”等问题,她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2016年7月8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一句“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获无数点赞。《条例》实施一年来,各级纪委、监察机构对履责不力干部“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更是让群众直呼过瘾,感觉吃了“定心丸”。
    为何终身问责会得到群众的无数关注和点赞?我们不难找到答案。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终身问责为腐败筑高墙。各级纪委、监察机构大量数据表明,无论是侵害国家财产的巨贪,还是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终身问责对他们而言,无疑一张天网,让他们无路可逃,唯有认罪伏法。可见,终身问责,它是一把刀,可以剔除危害社会的“蛀虫”;它是一柄剑,可以剜出干部队伍的“毒瘤”;它也是一把尺,可以为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终身问责为“慵懒散”“治病”。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让“打虎拍蝇”效果明显,有些政府部门为了不犯错、少犯错,竟玩起了“踢皮球”。他们的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行为严重损害办事效率和政府形象。终身问责,从源头上下手,监督干部时常“照照镜子”、“洗洗澡”、“治治病”,转变为新历史条件下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实干家。
    笔者相信,终身问责,它会一直提醒党员干部不忘初心,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性,不再“任性”。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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