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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微信红包”背后的腐败

时间:2017-09-18 11:15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彭宇 点击:
党员干部唯有洁身自好,警钟长鸣,不忘初心,才是远离腐败的最好的保护措施,也是为维护党和国家形象尽一己之力。
     日前,有媒体反映山西政协机关干部借生日之名索要微信红包,对于此事,山西省政协办公厅发布消息称,经初步核查,邢艳军收取群友微信红包的情况基本属实,先后收到群友微信红包58个,共计金额500.3元,邢艳军本人按照组织要求,已向群友赔礼道歉,将微信红包退还群友。此事机关纪检部门还在进一步核查中,待查清后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微信红包”本来是传统“红包”的一种发展和延伸,但到了某些人手里,却成了腐败的工具,本身的文化符号意义发生了改变。不给生日红包和祝福就踢群,虽然是出自刑艳军之口,但其他地方其和部门难道就没有这种党员干部吗?说白了,还是某些党员干部思想上的问题,只要手中有那么一点“微权力”就会变着法子地干些“微腐败”的勾当。
    过生日,别人送“红包”只要是出于别人的真实意愿且数额不大,礼尚往来,收下也无妨。像刑某这种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觍着脸的明要,而且是“没有祝福语的群成员请抓紧退群,你不是我的队伍成员,更不是我的学生,谢谢”,则不只是不顾及国家公职人员形象,而是一种腐败行为。
      刑某所索要的“红包”尽管总共只有500元,尚不构成立案标准,但产生的危害却是极大的,造成的影响是极坏的。与远在天边的“老虎”相比,群众对近在咫尺的“苍蝇”更加痛恨,受到的伤害也更深 。那些将要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青年,还未参加工作前就受到刑某的如此“精神洗礼”,他们还会相信国家公职人员公正严明的品格吗?五百人中,哪怕有一人效仿刑某的行为,就足以摧毁五百个公正严明的国家公职人员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刑某一人的错误,就会给大多数无辜的公职公职人员带来负责影响。刑某难道真的只是免费搞了几次公益讲座吗?有没有从事公务员考试培训并从中索要贿赂呢?纪律监察机关不应只停留在广受热议的索要红包问题上,还应该进一步彻查刑某可能存在的其他腐败问题,决不给腐败分子以藏身之地。刑某的案例相当典型,广大公职人员务必引以为戒,加强反思和自纠。
     各级纪委通报的案例表明,一些党员干部通过“微信红包”接受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的“心意”“问候”已经越来越频繁。这种扭曲了“微信红包”含义的坏风气,必须得到有效遏制。好在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新型送礼方式的“四风”问题,已经列入各级纪委查处范围。越往后,纪委监察机关对于“微信红包”的监管,完全有可能像对发票的监管一样,利用大数据,对敏感数字、词汇进行预警。重点查处利用“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行贿受贿等行为,形成持续有力震慑,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为常态。
     党员干部唯有洁身自好,警钟长鸣,不忘初心,才是远离腐败的最好的保护措施,也是为维护党和国家形象尽一己之力。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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