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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脱贫攻坚 纪检监察再发力

时间:2017-08-29 14:42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东风 点击: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7月以来,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立案67件,查处违纪干部101人,对9名履行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其中省管干部4名,集中通报12起典型案件。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7月以来,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立案67件,查处违纪干部101人,对9名履行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其中省管干部4名,集中通报12起典型案件。
     8月16日,黑龙江以省委文件形式出台《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办法》,规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脱贫攻坚职责予以问责的五种情形,特别强调对在脱贫攻坚中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实行终身问责。(8月29日  人民网)
    打赢脱贫攻坚战,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人民群众摆脱贫困,过上幸福殷实的生活是我们工作的动力和前进的方向,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不仅仅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更关键的是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满意度、和谐度的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应坚持服务这一中心大局,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出自己的职责主业。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在扶贫领域发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层出不穷,原因何在?一方面是部分党员干部思想懈怠,学习不够深入,政治意识、纪律意识退化;另一方面原因就是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力度还不够广、执纪力度还不够强。多方面的原因让部分党员干部滋生了腐败的苗头,这破坏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也严重的阻碍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伤害了人民的感情。
 
     纪检监察机关应突出问题导向,在扶贫领域容易出现腐败的地方发现苗头,抓住重点,将腐败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也要至上而下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主体责任,将这种反腐败的决心传导到各级,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最前线的基层,至下而上形成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监察、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对于在扶贫领域发生的腐败问题要有发生一件查处一件的决心,绝不允许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继续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渠道;注重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收集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意见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坚决严格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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