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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自己造假还是“高人”庇护?

时间:2011-10-13 03:19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大众证券报》于8月19日、22日独家报道了《欠缴社保公积金1700万,星星科技无欠费证明疑团待解》、《星星科技无欠费证明“来路”存疑》,揭露了星星科技(300256)为达到上市目的在欠缴员工大量社保公积金的情况下开到了当地社保部门的“无欠费证明”。对此情况,北京、江苏

《大众证券报》于8月19日、22日独家报道了《欠缴社保公积金1700万,星星科技无欠费证明疑团待解》、《星星科技无欠费证明“来路”存疑》,揭露了星星科技(300256)为达到上市目的在欠缴员工大量社保公积金的情况下开到了当地社保部门的“无欠费证明”。对此情况,北京、江苏两地律师明确表示,星星科技的行为涉嫌欺诈上市,证监会应全面调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事人称证明开不出

据星星科技招股书披露,台州市椒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对公司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开具证明如下:“星星科技近三年……不存在欠缴社会保险金的情形或被劳动安全和社会保险部门处罚或追究违法责任的情形。”

但事实情况是,2008年至2010年,星星科技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分别为503.99万元、443.49万元和754.23万元,累计欠缴员工社保和公积金额度1701.71万元。这其中,公司还大量欠缴员工的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涉及欠缴员工人数近800余人。

而对于社保部门开具的“无欠费证明”的重要性行政复议法,业内人士介绍,证监会有种意见,有能力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拟上市公司,拒不缴纳的不能放行上市。星星科技之所以能过会,凭借的就是当地开具的证明材料。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作为开证明的当事人“台州市椒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向记者明确表示,像星星科技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开到证明的。

“典型的欺诈上市”

“这个证明肯定是假证明,之所以能开具只能有两种可能:一个是公司自己伪造的,但一般情况下,公司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自己动手去伪造证明;多数情况是第二种,公司和有权利的相关人串通起来,开出的假证明。这种行为属于规避法律以达到上市的目的。否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按照正常途径,公司是开不了证明的。”江苏共盈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管信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像星星科技这种情况是典型的欺诈上市中国评论网,公司本身的情况无法上市。另外,该公司还违反了社保的法律法规,首先是要补交全部费用,然后是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据星星科技招股书披露,公司决定为员工按规定办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时间为2010年12月,这意味着公司上市前8个月才开始为员工正常缴纳“五险一金”,动机“不言而喻”。

而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远忠也向记者表示:“现在关键是看这个证明是谁开的。若欠缴员工社保是事实存在的行政助理,那么就是当地有关部门的人员和公司串通起来开了这个证明。这样的话,公司的行为就是造假上市。”

公司选择“逃避”

近一周时间,记者多次和星星科技联系,希望公司就此事作出相关解释,但公司态度一直是“只闻不答”。

上周四,记者再次致电上市公司,证券部的一姓朱的负责人表示:“我对公司的情况不了解,刚才我已经把贵报的问题向王董秘汇报了,他正在出差,明天就回来了,我们会尽快进行答复的。”实际上,记者在一周前也曾向公司多次发问,而得到的回复如出一辙。

“公司自己对问题肯定清楚的很,只是真实情况拿不上台面,无法解释而已。”管信辉认为,像星星科技的情况,监管部门应该行使相应监管职责,对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监管部门只要想查,就一定能查清楚。”

“星星科技在招股书的表述也是欺诈。这种情况证监会应该要进行调查,况且这笔保费的金额也不小,公司欺诈发行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应该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张远忠称:“现在就要看‘无欠费证明’是怎么开出来的。欠缴社保费这么多是怎么回事,需要搞清楚。但不管是自己造的假证明,还是和有关部门的人串通开出的证明,这些都是构成欺诈发行。”

责任编辑:NF069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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