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考核要突出正向激励导向

时间:2019-05-29 17:46来源:评论网 作者:陈春 点击:
领导干部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中坚力量,考核管理工作要坚持严格按照《条例》执行,坚持既符合规定,体现合规原则;在实际的工作中,又要体现公平、公正,善于运用综合评价的办法,多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让考核结果合理。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对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方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这是一次领导干部考核管理的突破,不仅进一步完善了考核的细则,也对考核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体现了科学、严谨的态度。
   总体来说,《条例》在党中央的高屋建瓴的已经非常完备地规定了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专项考核等各方面细节,通过《条例》,体现出来的总精神就是正向激励,提升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的确,一个科学的考核对于领导干部队伍管理至关重要,科学有效的考核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领导干部的工作主观能动性。新的《条例》对干部考核内容涵养了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突出分类考核,否决事项态度鲜明。其中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就提到“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拈轻怕重、患得患失,不敢直面矛盾、不愿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的”不得确定优秀等次。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出现问题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敷衍塞责、庸懒散拖,作风形象不佳,群众意见大,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应当确定为较差等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应当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这些充分体现了正向激励原则,打破了干好干坏一个样,严格控制“底线”,体现了务实的精神。
    然而,在实际的考核工作中,坚持正向激励显格外重要,考核的指标看似是可以量化的,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考核的因素有很多。往往对一个干部的考核要体现公正和科学操作起来很难,因此,坚持正向激励这一原则在实际的工作中就有了一个方向。
    领导干部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中坚力量,考核管理工作要坚持严格按照《条例》执行,坚持既符合规定,体现合规原则;在实际的工作中,又要体现公平、公正,善于运用综合评价的办法,多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让考核结果合理。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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