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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处长“政治经济学”揭秘

时间:2014-11-04 10:43来源:BWCHINESE中文网 作者:《人民论坛》 赵光菊 点击:
权利变现的怪胎完全构成了一种独特的“经济现象”。“处长”们何以小官大腐?

      有不少人在感慨:想要经营好企业,首先要“经营”好部门,“经营”好部门,必先“经营”好处长。不少人把这种“经营”归纳为“处长经济”“科长经济”现象。

那么,在“节日经济”“休闲经济”“网络经济”“服务经济”新词频出的今天,“处长经济”“科长经济”,这些经济究竟算什么经济?

"处长经济"是权利变现的怪胎

概念阐述

《小康》杂志曾这样描述处长经济,这种现象不但存在,而且是政治腐败的重要表现。所谓“处长经济”或“科长经济”现象,是指处于政策执行第一线的公务员、也就是所谓的权力的神经末梢在执行政策时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的现象。

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但用“处长经济”来概括不太准确,因为这种情况不仅仅是在涉及经济事务时存在,在其他领域事务的处理中也存在。也许,用“处长行政”来概括更加准确一些。

 

“处长经济”不仅存在于省级政府机关中,也存在于中央政府的部委机关中。近年来职务犯罪中处级干部所占的比例居高不下,以及人们上省城和北京“办事和送礼”时已经习惯找处长的现象,可以看作“处长经济”普遍性的佐证。

一个新能源项目审批三年终流产

在一次两会上,一位来自东部沿海发达省份的全国人大代表讲了一个故事,他所在的企业三年前准备上一个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燃料乙醇的项目。这是个新能源项目,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而三年多时间项目一直没有审批下来。

厅级干部请处长们吃饭

在去年全国两会上,来自北京的程京代表就曾讲过企业研发的新产品审批被拖延的事件。他曾激动地表示,审批遥遥无期,可能就卡在一个处长手里,“难道还要我们去给他送礼”。

县官不如“现管” 官大不如“管大”

“处长经济”和“科长经济”现象都有共性,那就是职位虽小,但处于权力运行的关键位置——虽不拍板,但具体经办;虽不是一把手,但一把手的所有指令都得靠他们执行;虽没有进入决策核心层,但在材料审核等方面绝对是“人微”而“言重”。

在科长、处长层面,有权力寻租,有人买,有人卖,还有行情和价码,完全构成了一种独特的“经济现象”。

“处长经济”现象存在的危害

“处长经济”是一种官场现象,弊端很多。主要危害表现在对个体的危害,对组织的危害,对公共权力的侵害和对经济活动的干扰几个方面:
 
影响了行政官员个人的成长:使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受到怀疑。处级官员一般都是作为未来的管理资源被储备和锻炼的,一旦出现个人问题,会造成资源的断层。

使公共权力的公共价值丧失:行政过程中公平公正的原则被破坏。


公共权力最大的价值追求就是公共领域里的公平与公正性,“处长经济”中的处长审批、处长牵线、处长操办完全破坏了正常的行政程序,使许多公共事务的处理夹杂了人情的因素,感情的因素,公平性和公正性不能得到保证。

“处长经济”导致一定范围内的制度陷入混乱状态,造成行政无章可循。制度的严肃性在“处长经济”的行为中被破坏,行政的游戏规则不复存在,进而会导致政府职能部门无序运转。
  
造成决策中的“梗阻”现象发生:增加行政成本,影响了行政效率。

由于处长们的肯定和否定意见往往成了决策中被重视的内容,有时会因意见的不同产生争议,因此决策的速度放慢,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显著增加。

“处长经济”和“科长经济”现象都有共性,那就是职位虽小,但处于权力运行的关键位置——虽不拍板,但具体经办;虽不是一把手,但一把手的所有指令都得靠他们执行;虽没有进入决策核心层,但在材料审核等方面绝对是“人微”而“言重”。

“处长”们何以小官大腐?

近年来,“处长经济”、“处长腐败”成为少数国家部委或者省属厅局级机关一种特有的腐败现象,其危害性不容低估。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沙志刚收受贿赂800万元,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刘作琪,因受贿290万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预算处处长刘林祥挪用公款3.96亿元,刷新了“小官大腐”新纪录。

对权力末梢行为缺乏制约

之所以出现“处长经济”现象,根本的原因在于对处长(科长)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缺乏制约。鉴于一连串“处长”腐败案件的曝光、针对“处长经济”现象带来的弊端,很多人发出了“谁来遏制处长权力”的疑问。

但是,应该看到,这在本质上,这是一个如何制约政府权力的问题。因为正是由于对政府权力的制约不力,而处长(科长)又处在相应权力运行的前端,才导致了所谓的“处长经济”现象。

很多规定、办法的制定过于封闭,往往是关起门来决策,缺乏公众参与,缺乏效能评估,缺乏走势预判,这样制定出来的举措往往与现实距离很远,从而增加了审核环节的权重,使得一部分具体掌握政策的官员有可能随意解释、选择性执行。

权力运行环节过于繁琐
  
与时下部分权力运行的环节过于繁琐有关,层级过多,设置过于复杂,这样就会出现雁过拔毛、故意刁难甚至设租寻租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强制下放、取消一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也很难真正杜绝部分官员的权力分肥现象。

目前,随着改革步入深水区,一些束缚市场主体发展的积弊逐步暴露:

一方面,行政审批过多过滥,制约市场主体发展,政府部门手握“橡皮图章”,企业上项目、做投资不得不跑“马拉松”;另一方面,建设服务型政府,对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理念更新、管理方式创新、服务效能提高、干部作风转变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政府组织机构来看,一些部门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清、“九龙不治水”的现象;个别部门重审批、轻监管、轻服务。

打破“处长经济”,遏制小官大贪

权力并非等于腐败,只有绝对的权力才可能滋生腐败。行政审批改革提出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只要让处长们把手中的权力拿出来晒一晒,让办事人对经办人员的办事效率评一评,必然切断处长们将权力变现的暗道。

加强对处长权力的制约

首先,要消除这种现象,必须加强对处长(科长)权力的制约,主要应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通过相应的立法(如《行政程序法》、《政务信息公开法》)对各级机关和部门的权力(包括权力大小、行使权力的程序和具体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并要求将有关政务处理的过程、结果公开;二是建立比较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将政府内部的考核约束和公众的评价监督结合起来,全方位地对处长(科长)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进行规范。

切断“公权”与“私利”的内在联系

关键是通过处长们手中的自由裁量权来切断“公权”与“私利”的内在联系。具体办法是,凡经处长们处理的一切事项,都实行标准化、公开化和限期化。所有的标准都公开,凡是符合标准的都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批准,否则就是失职甚至渎职。

其中的标准可以根据不同时期国家资源的多寡来适当调整,资源紧缺则标准提高,资源充裕则放宽标准。但标准的调整必须通过合法的程序来完成,并事先公之于众。

建立生活质量评定制度
  
根据处级官员的收入水平,工资状况合理评定其消费状况,对于二者差异过大的现象要求其说明真相。把公众举报和法律制度监督有效结合,严格举报程序,保护举报人利益,并以法律制度为规范,制裁一切行为失范的人。

要克服“处长经济”的消极面,关键是通过最大限度地减低处长们手中的自由裁量权来切断“公权”与“私利”的内在联系。具体办法是,凡经处长们处理的一切事项,都实行标准化、公开化和限期化。

“县官不如县管,官大不如管大”,“处长经济”“科长经济”,表面上是“人情经济”,实质上就是制度不够完善所导致的“权力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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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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