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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要在法律和阳光下开展

时间:2018-05-07 12:12来源:评论网 作者:黄璧媛 点击: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笔者深信,通过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社会上的善心善举必会越来越多。阳光之下,愿爱得以真!
        21年间,先后收养118名弃婴,这份执拗的爱曾经让人们动容。而比之这份动容,这两天关于河北武安“爱心妈妈”李利娟的最新消息,无颖带来了更多的争议与撕裂——(5月7日 凤凰网)
      人之初,性本善,善,本就是人的天性。尽管目前社会上的确存在那么一小部分人,他们的所做所为正在透支着大众的爱心,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就算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一旦我们看到有人需要帮助,哪怕对方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我们的本能反应还是会伸出援助之手,希望自己微薄的力量能够帮助有困难的人脱离困境。
     李利娟,先后收养了118名弃婴,曾经头项神圣光环的“爱心妈妈”却打着爱心的旗号大肆敲诈勒索,在一夜之间从善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位“爱心妈妈”一步一步走入深渊?对于李利娟,笔者从不怀疑她的初心,她的初衷肯定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帮助这些可怜的孩子,但无奈,我们都只是普通人,在相关监督制约缺位的情况下,面对着来自五湖四海爱心人士所捐的善款,怎能不动容?
在人性的纸张上,难免会有褶皱,在这样的前提下,如何保证大众的爱心不被亵渎,如何保证善心善举的始终如一才是当务之急我们应该深思的地方。
首先,完善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任何的爱心善举,都必须在阳光下透明地运行,爱心善举发起者要自觉接受来自相关部门、群众、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定时向社会公开善款的去向同时作出具体说明,要保证每一笔善款的运用都能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其次,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善举有奖励,犯错必然就要受到
     惩罚,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善念。完善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爱心的永恒,绝不允许以爱的名义行不法之事。合法是一切行为的前提与基础,一切的行为都必须在法律的监督下运行,如果假借爱心名义行招摇撞骗之行为不能得到相应的惩罚,那我们还怎能期待爱心不会变质?
     最后,媒体、学校、企业、政府等都要加大对正能量的宣传力度。透支大众爱心的事件毕竟只是少数,不能因为这些少数而磨灭了我们的想要助人为乐的火苗。还是那句老话: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笔者深信,通过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社会上的善心善举必会越来越多。阳光之下,愿爱得以真!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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