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知廉耻方知敬畏

时间:2018-01-15 16:30来源:评论网 作者:李辛 点击:
知敬畏,才可以修身,临事知惧,才会小心翼翼,把事情尽力做好。敬畏是人生的大智慧,不仅是一种人生态度,也是一种行为准则。党员干部要常怀廉耻之心、常思敬畏之心,循党规蹈党矩,才能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定力”,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近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刊登文章《“打虎”“拍蝇”“猎狐” 中共反腐决心坚如磐石》,历数近年反腐成效,看着频繁落马的高官,笔者心中唯有一句,“人知廉耻,方知敬畏”。
       廉为廉洁方正,耻为知耻之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严于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人无敬畏,必然无耻。两者互为转换。敬畏之心,廉耻之感虽然是个人的德行,但是它关联的却不仅仅是个人,更关乎着社会的治乱、国家的兴衰。人存敬畏,知廉耻,则正义流行;人无敬畏,行无廉耻,则邪恶大行其道。常人如此,党员干部更是如此。
       近年来,频繁曝出的高官贪腐问题让人心忧。是什么,让久经考验的省部级高官一步步滑向贪腐的深渊;又是什么,让本应成为模范的他们成了人前高尚人后无耻的“两面人”。笔者认为,是在为官为人过程中失了廉耻、忘了敬畏。知廉耻是做人的道德底线,知敬畏是思维的言行准则;知廉耻才能知敬畏,有底线才能有言行准则。腐败就像癌细胞,会一点一点吞噬国家这个机体。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没有特区,也不能有盲区”。作为新时代下的组工干部,要始终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坚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才能为党领导下的干部事业交上满意的答卷。
      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往往就会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甚至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最终既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党员干部自觉将党的理论思想、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占领思想意识阵地,进而外化于行。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常怀对党的规矩和纪律的敬畏之心,“举头三尺有神明”,所谓“神明”就是党纪国法,就是《准则》《条例》,就是规矩和纪律。只有循党规蹈党矩,才能不“妄言”,不“妄为”,才能知廉耻、辨善恶,才能为政清廉,才会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知敬畏,才可以修身,临事知惧,才会小心翼翼,把事情尽力做好。敬畏是人生的大智慧,不仅是一种人生态度,也是一种行为准则。党员干部要常怀廉耻之心、常思敬畏之心,循党规蹈党矩,才能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定力”,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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