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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未成年变成了罪恶的挡箭牌

时间:2018-07-04 11:04来源:评论网 作者:董星河 点击: 129 次
“法律保护未成年行凶者,谁来保护我未成年受伤的女儿?”来自一位母亲的锥心之问。
     “法律保护未成年行凶者,谁来保护我未成年受伤的女儿?”来自一位母亲的锥心之问。6月4日,湖北孝感邓女士通过网络发布消息称,她女儿玲玲(化名)被未满14岁男同学持刀抢劫,得知没钱后,后者还多次刺伤玲玲颈部、手臂和大腿,并逼玲玲脱光检查。事发后,当地警方以伤人者未满14周岁为由,不予立案,伤人者也不必承担刑事责任。邓女士还透露,行凶者也未被收容教养,对此结果,邓女士发出疑问:“未成年行凶者受法律保护,那受害者呢?如果不给行凶者适当处罚,是不是在纵容未成年人犯罪呢?”(来源:搜狐网)
    未满14周岁,本应当是一个对生命充满敬畏的年纪,可是又有谁能够想到,有的孩子,会如此的心狠手辣。近年来,未成年人严重犯罪频发。2015年江苏宿迁,初二学生朱某因矛盾打死同校李某;2016年广西芩溪,13岁的沈某诱骗1名儿童外出并杀害;2016年四川阿坝13岁少年抢手机纵火烧伤女教师......
     按照我国的《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是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也就意味着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用负刑事责任,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反而成为了行凶者的保护伞,他们甚至不需要为自己的罪恶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在很多家长的眼中孩子总是还小什么都不懂,但孩子是真的一点都不懂吗?笔者还记得曾在网上看到的北京石景山发生的震惊全国的“四少年绑架杀人案”,在听到判决后,4少年竟相视一笑,因为这一切都在他们的意料之内,因为他们未成年不会判死刑,如此种种真是让人毛骨悚然。作恶不分年龄,正是因为他们的年轻、他们的无知无畏,对界限的模糊,对生死的不忌惮,比起成年人来,他们更加残酷且没有边界,父母的爱子之心、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不应当成为罪恶滋生的温床,年龄也不应该成为肆意妄为的借口,该被保护的是善者,而不是恶魔,不要让未成年变成了罪恶的挡箭牌!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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