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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信人限乘坐火车为信用惩戒体系增重

时间:2018-04-23 11:56来源:评论网 作者:丁辉 点击:
日前,为加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对特定

     日前,为加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做出规定。(4月20日 新华网)

前几年,一些欠钱不还“老赖”被限制购买高铁票的新闻挺受关注。网上讨论方向基本上为2种,一部分网友认为这种因失信于人、欠债不还带来的出行限制,能倒逼“老赖”不能赖、不想赖、不敢赖。另一部分人则不那么乐观,认为这些失信者“黑名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不诚信者,许多患有欠钱不还“顽疾”的人,依旧可以开坐慢车或者坐硬卧。不过这是难免的,究其原因,是执行困难,失信成本太低的缘故。再者,虽然很多“老赖”的嘴脸确实可恶,但法制社会,不能一股脑将所有失信者逼到“寸步难行”的地步,不说每个人的情况都有所不同,怎么也得给人赚钱还债的机会。

出于此种情况,越来越多人希望有一套成熟的法律制度,来兜底这些失信者的“赖皮”行为。此次八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在以往规定办法上做了补充,详细列出了6大类“其他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的年代,不能尽快到目的地去“谈生意”,甚至旅游探亲访友的路途都受到限制,无疑会是一个不小的打击。这能让许多心怀不轨者不得不考虑失信成本。

同时,此次发布的《意见》还对“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铁路站车单位认定的 ”7类人群乘坐火车作出了明文规定,这给企业规范市场违规行为提供了更有力的手段。就拿前段时间合肥和宝鸡各有一名女性阻挡高铁关门的事件,和近期两名女性挖野菜逼停火车的案例来说吧。以前,包括爬进站区砸坏信号灯和到铁路上玩自拍等类似行为,铁路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其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警告其实是没有多大效果的,而200元罚款只怕仅对挖野菜这类人群有效,对阻拦高铁关门和哪怕罚款也要在高铁上抽几口烟的这些有点“身份和身价”的人来说,太轻。而现在,这些人就会好好考虑了。

此次《意见》的出台,对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法律执行效果和社会诚信机制建设,起到积极作用。但说实在的,诚信既是个人美德,也是现代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才是最令人期待的。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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