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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难吃被拘冤不冤?

时间:2017-08-21 10:30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隔山 点击:
从此前的媒体报道看,由于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质差、价贵、量少,被警方以涉嫌虛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名处以行政拘留。那么时隔两天后,上级公安部门为何又责令要求对此事重新审核呢?是屈于网上舆论的压力,还是上级部门看出了存在的瑕疵或端倪?
     河北邯郸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邯郸公安网络发言人 8月19日通报,对“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一事,邯郸市公安局高度关注,市局法制部门已责令涉县公安局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重新审核。如果存在执法问题,必须立即予以纠正。(8月19日澎湃网)
     从此前的媒体报道看,由于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质差、价贵、量少,被警方以涉嫌虛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名处以行政拘留。那么时隔两天后,上级公安部门为何又责令要求对此事重新审核呢?是屈于网上舆论的压力,还是上级部门看出了存在的瑕疵或端倪?
     首先,从当时公安机关的定性来看是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那么不妨来分析一下,该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到底是不是虚构事实。其实不管价格是否高,饭菜是否难吃,不同的人由于消费能力以及口味的不一,都会有不同的看法,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毕竟众口难调嘛。作为医院食堂与消费者之间本身就是买卖关系,常言道挑刺的才是买主,医院食堂面对消费者的挑刺,不是从自身去查找原因,而是认为消费者“找事”。此时作为警方就因此定性虚构事实,其依据何在,难道食客还不能评价饭菜味道的好坏,价格的高低?
     其实,谁来认定医院食堂的饭菜是否存在质差、价贵、量少的问题,应该不是食堂本身,也不应是公安部门来作出结论,当然也不是仅听某一个食客之言。而是应听在食堂就餐的大多数消费者的意见,味道好坏由消费者自己选择,价格高低、份量多少只要食堂是明码实价。简单来讲,食客对饭菜的评价就好比现在的电商平台上客户对商家的评价,难道给商家差评就是虚构事实,更或是扰乱秩序?虽然该网民是在贴吧里发帖,其带有广而告之的普遍性,但电商平台客户对商家的评价又何尝不是如此?
     再从法的角度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关“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的列举里,也并没有对消费者评价商品的限制要求,更何况该消费者的发帖也没有致使医院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不知该网民扰乱了谁的秩序?以笔者看,要说其发帖真带来了什么影响的话,那也是医院食堂食客的减少,营业收入的下降。可这些能责怪发帖者吗?古语说得好,“酒好不怕巷子深”、“货比三家”,倘若食堂饭菜美味可口,价廉量足,服务上乘,自然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对这样的一个发帖又何所畏惧?
     而今正大力推进法治建设,遇事讲法,办事依法,可以说是人人皆知,作为公安机关不仅应严格执法,更应依法执法,事事讲法律依据,处处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为了所谓的“为更和谐大干100天”,就把法抛在一边。难道还没从近年各地纠正的冤假错案中吸取教训?相信相关部门在尊重事实,遵循法律的基础上对此事有一个经得起时间检验,能让公众信服的调查处理结果。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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