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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揭开受处分官员不降反升之谜?

时间:2014-01-29 14:44来源:新华网 作者:未知 点击:
一顿饭吃掉8840元,被郑州市纪委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办事处主任不仅未降,三个月后,反而调任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由原来"屈居"办事处书记之下的"二把手",换了个位置成了一把手。

  一顿饭吃掉8840元,被郑州市纪委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办事处主任不仅未降,三个月后,反而调任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由原来"屈居"办事处书记之下的"二把手",换了个位置成了一把手。(1月17日中国新闻网)

  在短短的3天时间,一个街道办事处主任竟两次公款吃喝,分别吃掉8840元、4954元,如此置中央八项规定于不顾,大吃大喝究竟是为什么?让人更不解的是受到处分后时隔三个月,其居然从街办二把手主任位置挪个地方升为一把手,确实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难道公款大吃大喝有功,难道当地纪委和组织部门在理解除"四风",落实"八项规定"上有出入?到地是谁在把党纪党规视同儿戏?此迷谁能破解?

  先看看该官员的大吃大喝。城中村旧城改造本来就是一个民生项目,其目的是为民解困解忧,提升居民的居住品质,让民安居乐业,可该街办主任一行为何要借此大吃大喝,还美其名曰经过街办书记的同意。是谁给了该街办书记、主任变通中央执行"八项规定"的权力,党纪党规面前党员干部人人平等,如此冒险违反纪律又为那般?一顿吃掉8840元,这相当于一个普通老百姓起早贪黑打工数月的工资,官员们真吃得心安理得,主任能报报都吃了些啥?有多少人参加了吃喝?是否有以吃喝打擦边球的行为存在?

  然后看看不痒不痛的违纪处分。1月份的大吃大喝到9月份才受到处理,期间长达8个月之久,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真是不敢恭维,到底是没发现,还是在玩"拖"字诀,难道是"民不告官不究"的意识在作怪?如果真是没发现,那么平时对干部的监管如何在开展,对经费使用的审计制度如何在执行?如果是睁只眼闭只眼,这又与失职有何区别?3天时间连续两次公款大吃大喝,却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如此的处分其违纪成本是否太低?

  再看看受处分官员不降反升。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该街办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才三个月,却挪个地方升职,难道党的纪律规定在这里无效?到底是谁提出了如此的人事动议?又是如何通过组织讨论决定的?该事件的背后到底还有多少的谜底有待揭晓?

  近年来,官员因被处分后再被异地为官或升职的现象多次受到社会质问,但最后因这样那样的原因而不了了之。笔者试问,如此做态到底给谁看?到底谁是其背后的推手?相关部门应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不能再让其成为群众心中永远无法解开的迷。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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