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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权力下面的权力的权力

时间:2015-11-24 15:37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两兔踏春 点击:
近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一个惊人数据:在贵州省贵阳市,3万套保障房竟一直闲置。一些小区房子虽已建好,但是水、电等还不能入户。这些保障房项目共投资亿元,可85.43因为配套设施不完善,老百姓迟迟住不进去。事件曝光后,贵阳市启动问责程序,免去刘朱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近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一个惊人数据:在贵州省贵阳市,3万套保障房竟一直闲置。一些小区房子虽已建好,但是水、电等还不能入户。这些保障房项目共投资亿元,可85.43因为配套设施不完善,老百姓迟迟住不进去。事件曝光后,贵阳市启动问责程序,免去刘朱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难道只免去局长职务吗?还需要承担责任不?局长下面直接经办人有责任吗?
      3万套保障房一直闲置,需要保障房的人是多么需要这些房子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有了住房保障,他们就可以在短时间内不为住不上房子的事而担心忧虑,就可以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大厦”上去,从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何这民心工程,却变成了伤心工程,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局长权力下面的权力的权力该不该处理呢?
     保障房工程从开始动工到建成,参与工程的人员拿起国家公务员工资都应该积极付之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尽职尽责,为何到最后没有完成工程(且还没有工程质量问题),难道是局长失职,还是局长下面具体经办人员出了问题。《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严禁公务员“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否则)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所以局长被免职是理所当然的,那除了局长,还有哪些部门哪些人该承担责任呢?应该一查到底,把拿着国家公务员工资而没有履职的人一起揪出来,还人民一个公道,我相信除了贵州省,江西、河南、吉林、湖北都存在类似问题,还有其他地方或多或少也存在一些问题。同时,更要警告一些人,一定要担负起社会责任,不要为了私利而忽略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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