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问候老人也需立法来要求?

时间:2017-02-08 11:39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隔山 点击:
草案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从文字内容看,这样的立法似乎暖心,也人性化,但稍一细想,这样的立法暴露出的是一种无奈,孝敬老人本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而如今也需要依靠法律来约束
 
 
  2月6日,市政府法制办发出关于征求《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2月7日《重庆晨报》)
 
  草案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从文字内容看,这样的立法似乎暖心,也人性化,但稍一细想,这样的立法暴露出的是一种无奈,孝敬老人本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而如今也需要依靠法律来约束,这到底是法治社会的进步还是社会文明的退步?子女问候老人真需要立法来要求吗?
 
  草案规定之意就是不能常回家看看 也要打电话写书信。那怎不去思考为什么不能常回家看看的真正原因,众所周知,"常回家看看"需要足够的时间,而如今的工作和生活都是快节奏,工作太忙、假期偏少、假期难落实等客观存在。而"常回家看看"也需要一定的经济支撑,相当部分工薪阶层、外来务工人员收入偏低,导致其心有余而力不足。其实早在2013年7月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就明确规定了要"常回家看看",入法已经三年多,执行情况咋样,相信大家不言而喻。
 
  事实上,独守空巢的老人最需要亲人的相伴,享受天伦之乐,由此来说,老人们希望的是子女常回家看看,而不只是电话书信的问候,因为这样的电话问候望梅难止渴。退一步讲,在如今通讯发达,几乎人人手机不离身的条件下,子女与老年人分开居住不能常回家看看又不打电话问候的毕竟是极个别,如果仅仅为了约束极个别人而立法,不说这样的立法有多必要,就立法成本而言是否过高。
 
  近日《华西都市报》发布了记者深入社区开展调查并形成的调查报告:在"春节消费主要开支"的多项选择中,有76.1%的调查对象表示,给长辈、老人送礼品是最主要的消费支出。正如被调查者所言"平时在外地工作,只有过年才回老家,所以就一口气买了很多礼品去看望家里的长辈们。"由此来看,"常回家看看"的还是绝大多数,而不常回家看看也不电话问候老人的子女有多少,谁又去真正调查过,谁又真正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立法不是只看数量,更要看质量,不是说立法数量多,有了法,法治就能得到保障,如果所立之法本身质量不好,导致执行难,没有可行性、可操作性,成为"半拉子工程",不仅让法失去权威,也只会让法治更糟糕。
 
  笔者认为,要解决"常回家看看"、"常电话问候",更多的还需要如年休假、探亲假等有关休假法规的真落实,当然也需要工薪阶层以及广大务工人员收入的提高。如果有时间保障,有经济支撑,"常回家看看"自然迎刃而解。 "常电话问候"体现的是孝心,彰显的是美德,也需要从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角度加强民众的孝道教育,提高全社会道德觉悟,让社会优越性得到体现。这也是对"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实践。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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