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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司法为民

时间:2017-10-13 15:51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冯浩 点击:
“初心”是起步时的态度与理想,“为民”不只是践行群众路线和认真学、勤反思、找差距,更需要根除“四风”,且时常“省吾身、引镜鉴、鸣警钟”,检讨不足,把群众的呼声当信号,把群众的满意作标准,才能不忘初心,立足岗位,认真履职,继续前进!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工作者,搞好法律宣传,做好纠纷调解,维护辖区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安居,是司法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以“为民”为初心,才能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强化自我提升、实现自我价值、促进人民司法事业全面发展。
    权从何来,为谁司法?《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可见人民是根本。“树高千尺不忘根,水流万里总思源”,习近平曾告诫领导干部要“六不忘”,其中就有“始终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忘根本,才能枝繁叶茂,绿树成荫;不忘根本,才能翠拂今人,泽被后世。
若想为民,先要强己。司法工作不是简单的“帮理不帮亲”,它需要过硬的技术素质。掌握过硬的技术素质不仅是工作的前提,也是对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法律法规的学习积累,日常工作中多学多看、活学活用,才能成为一个恪尽职守的工作者。
     司法需威严,威严非冰冷。“亲民”不是领导的专利,它是基层工作者需要的基本素质。一个笑容、一声问候、一杯热水、一把椅子不但可以成为最好的沟通介质,更利于工作开展,还会给群众送去无限的温暖,进而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夙夜在公,为民服务。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自己的要求,更是广大政法干部自觉的价值追求。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做到“司法为民”,本就是基层司法工作者的宗旨理念。
    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在“新常态新挑战、新形势新任务”的背景下,“尸位素餐、躲闪腾挪、上推下卸、避重就轻”颓然过时,敢于担责,不推脱、不推诿、不退让才能为党和群众书写一份满意的答卷。
    “初心”是起步时的态度与理想,“为民”不只是践行群众路线和认真学、勤反思、找差距,更需要根除“四风”,且时常“省吾身、引镜鉴、鸣警钟”,检讨不足,把群众的呼声当信号,把群众的满意作标准,才能不忘初心,立足岗位,认真履职,继续前进!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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