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综合>观察>

医闹入刑更需公正执法

时间:2015-11-03 09:55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钟烁明 点击:
把医院和患者放在一个平等的法律主体地位,秉持公正、公平的法制原则,深入推进医院的各项改革和管理创新,才是避免医闹的当务之急。法律再好,如果执法不公,也将顾此失彼、得不偿失。
8月底获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下述简称为“刑九”)将于今天起正式实施,医闹、袭警、替考、虐童等一系列曾引发舆论关注的违法行为,被正式纳入刑法制裁的范畴。新法规正式实施,一些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备受关注。(11月1日人民网)
    一些患者及其家属以种种理由,在医院无理取闹甚至于大打出手酿成命案的事情不时见诸媒体。这些过激的行为扰乱医院秩序、危害医务人员生命安全,确实令人发指。把这些行为纳入刑法依法严惩实不为过。
但是,无论多么骇人听闻的医闹事件,从其成因来看,多多少少也牵扯到医院的一些问题。如果因为打击医闹有法可依了,就片面理解为仅仅是在强调约束患者,把它当成医院的“护身符”,而忽视对医院自身工作的改进,就有失偏颇了。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医患关系紧张,原因是多方面的。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知识的缺乏,认为医院救死扶伤就该“包医百病”,亲人病逝情感失控带来的冲动,法制观念淡漠、依法维权意识缺失,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医院普遍存在的高额医疗费用,医务人员群众工作水平不高、与患者沟通不畅,医疗过程过度、不透明,医疗服务态度欠佳,一些医务人员医德底下,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如果因为医闹入刑了,患者行为得到制约,就忽视对医疗机构行为进行规范、依法治理,不仅事与愿违,更或导致更多的医疗乱象伤害患者,激发更多医患矛盾。
    因此,对于医闹事件,尽管入刑必不可少,但科学、依法规范医院的医疗行为也不可或缺。首先应当对医院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尽可能消除医闹隐患。因为相对于医院来说,患者无疑是弱势的一方。保护弱者也是法制精神的一个方面。而对于无理取闹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也就是了。这才更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性。
    把医院和患者放在一个平等的法律主体地位,秉持公正、公平的法制原则,深入推进医院的各项改革和管理创新,才是避免医闹的当务之急。法律再好,如果执法不公,也将顾此失彼、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佚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