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观察>理论探讨>

莫让“微腐败”“微腐”了“官心”危害了民心

时间:2017-05-20 11:29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肖芸 点击: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习总书记深刻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近日,成都市纪委印发《成都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自5月中旬到12月底,将在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来源:5月16日 人民网)
据悉,此次成都市的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重点覆盖各区(市)县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科室、站(所)、服务窗口等基层单位的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这些基层单位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就是我们党的一线干部,是与我们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密切的干部,是党和国家形象最直接的展示者。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习总书记深刻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微腐败”最突出的特点是“微”,打“八项规定”的“擦边球”,接受群众一包烟,克扣村民一亩补贴,冒领一人低保等。“小”“多”“近”是“微腐败”最显著的三个特征。小,小官小贪;多,次数多、人数多、形式多;近,就在群众身边。相比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群众们对“近在眼前”的“嗡嗡嗡”的“小苍蝇”的厌恶可能更甚。“微腐败”虽然在程度与数量上微乎其微,但是本质上仍然是腐败,破坏了党员与群众之间的感情,挫伤了群众对干部的信心。“微腐败”犹如溃堤的蚁穴,若不及早消灭,“长堤”早晚会崩塌。
     “莫以恶小而为之”,我们的党员干部不能因为“微腐败”的微去贪、去占群众的小便宜,不能让这些小动作腐蚀了我们党员干部那颗原本秉承公平正义、刚正不阿的“官心”,更不能危害了我们的民心,因为“微腐败”伤害了干群关系,伤了“民心”,就得不偿失了。相反,我们的党员干部要秉承“莫以善小而不为”的理念,切切实实去做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件小事。
     笔者以为,成都市对“微腐败”的这场专项治理,必将是在成都刮起的一阵春风,暖了民心,刮走干部的“小心眼”,通过这场专项治理,我们成都的基层党员干部必能更加牢固的树立“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真真正正做到以“纪律之尺来丈量自己,以纪律思维来指导行动”,彻底抛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事”的思维惯性。
(责任编辑:佚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