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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出庭应诉是法制进步的体现

时间:2014-05-07 09:06来源:隔山 作者:隔山 点击: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法制国家、法治政府建设,随着人们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普通百姓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将政府告上法庭的事例也屡见不鲜。但在民告官案件中,往往少有政府的"一把手"或法定代表人站在被告席上,而是由被告代理人代为出庭。而此次黄浦区区长作为
 
 
  今天下午2点,上海黄浦法院在延安东路1234号3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谢某诉被告黄浦区人民政府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黄浦区区长彭崧作为被告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成为上海首个出庭应诉的区长。(5月6日新华网)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法制国家、法治政府建设,随着人们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普通百姓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将政府告上法庭的事例也屡见不鲜。但在民告官案件中,往往少有政府的"一把手"或法定代表人站在被告席上,而是由被告代理人代为出庭。而此次黄浦区区长作为被告亲自出庭,无不体现了法制的进步,其行为值得点赞。
 
  体现了公权与私权的平等。 我国现行宪法已将实行法治和保障人权确定为国家的发展目标和治国方略。不论是公权还是私权,在法庭上都是平等的权力,不应存在公权大于私权,私权让路于公权的现象。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没有任何尊卑之分,在法庭上均具有相同的"发言权",都有依法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一把手"出庭应诉,在法庭这一特殊环境下与行政对象面对面答辩、质证和辩论,不仅营造了"官民"平等诉讼氛围,也让百姓切身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事实上,当民告官案件开庭时,却很难看到代表公权一方的法定代表人站在被告席上,其原因在于"一把手"平时受人仰慕,放不下颜面出庭亮相,更怕输掉官司丢面子,因此,往往法庭上是告官不见官。实际上,"一把手"官员坐在被告席上并不丢人,相反体现了责任担当,敢于面对群众的挑战,敢于接受法律对自身行政的检验。因此,"一把手"官员不仅应该勇于出庭,更应该乐观的支持群众这种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积极性,使得我们的社会形成一种法制的氛围,以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和进步。从某种程度上说,体现了官员特别是"一把手"对法的敬畏。
 
  折射了服务为民的行政理念。在长期的实际行政工作中,难免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和失误,甚至不乏有违法行政的行为,主动和普通老百姓对簿公堂,也是在监督和"矫正"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民告官是老百姓法制意识提高的表现,而作为官员更应适应这种法制的进步,做好表率。在庭审中更好地了解百姓疾苦,更多地听取百姓真实的声音,促进政府工作能真正地为百姓分忧解难,为百姓服好务。正如这位区长所讲"出庭应诉也是自己的一项重要工作。"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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