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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何时休?

时间:2017-08-23 18:13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强子 点击: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海南省纪委将整治和处理基层“微腐败”问题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今年1至7月,全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88起,处理396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320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海南省纪委将整治和处理基层“微腐败”问题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今年1至7月,全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88起,处理396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320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人民网 2017年8月22日)
    时长看到各级纪委查处通报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每每看到这些通报都会让人久久沉思,一方面想为各级纪委严肃查处案件鼓掌称赞,另一方面又让人心痛不已,是什么导致“微腐败”的频发。笔者认为,还是部分党员干部眼里无群众,肩上无责任。我们党员干部只要心系群众,知晓群众利益无小事,扛起自己肩上的责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又怎会侵害群众利益呢?基层又怎会腐败频发?国家又何畏惧不能长治久安呢?
    部分党员干部为何眼里没有群众,扛不起自己肩上的责任呢?说白了就是党性意识不够强。因此我们要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细细的说就是学党章党归,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通过从温入党誓词,唤醒党员的公仆意识,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从而实现心里装着老百姓,眼里看到群众的利益,肩上担起守护群众利益的责任。意识的改变和行动的落实都不是一蹴而就,一朝一夕方能做好。因此“两学一做”教育需要,持续推进,久久为功,说白了就是要将“学”“做”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了制度,更要抓好落实。即使再好的制度不落实,也是空话,闲话。只有落实了的制度才有活力,才会有作用。用“学”“做”的制度促进党员干部思想方转变,思想指引行动,行动方必能落。只要党员干部眼里有了群众,心系群众利益,肩上扛起守护群众利益的责任感。又何担忧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何时休呢!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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