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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开“法结”解心结彰显法官“温度”

时间:2017-10-08 15:47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隔山 点击:
解“法结”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正如黄志丽所言,“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扎根审判一线15年,深入走访当事人近万名,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她是同事眼中的“办案能手”,也是群众口中的“知心法官”,她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巷口人民法庭庭长——黄志丽。(10月6日人民网)
     法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法官在审判案件过程中能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制肘、刚正无私地依法判案,这是对法官最基本的要求。话虽如此,但并不是说,法官能公正地结案就万事大吉,还应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出发,做好判决对象的思想工作,使之其“心服口服”。正所谓既要维护法律的公平,又要维护好社会的和谐。
作为法官的黄志丽之所以在审结5000余件的民商事案件中,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关键就在于其既是“办案能手”,能依法履行法官应尽的义务。也是“知心法官”,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法官黄志丽解开“法结”解心结正是“案结事了人和”的精髓所在,自当受到点赞。
     解“法结”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正如黄志丽所言,“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不仅是法律本身要义,也是作为履行司法权的法官必须遵循的原则。其实每一个按键的判决,都是法官对法律的守护与捍卫,对社会道德良知最后一道防线的维护。要做到这一切,作为法官必须担负起这一责任。法官是否履职担当,首当看其所经手案件的判决结果是否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当然这一切关键是看法官自己能否自始至终坚守自己的法理信念,绝对不能拿手中的权力谋私利,做到不为权贵折腰,不为武力屈服,守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而正是司法队伍中有千千万万个像黄志丽一样的法官,法治才成为了社会的信仰。
    解“心结”彰显了为民情怀。“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正是说明了黄志丽在案件判决中不仅公平公正,也折射出黄志丽对当事人的体恤和对群众的深厚感情。黄志丽在长期的案件审理中形成的一套独特的“剥洋葱”办案法。不仅是源于其对法律的新认识,也是其作为法官在当事人之间的换位思考,用真诚打开当事人的心结。既让群众在案件的判决中感受到了公正,也让当事人在案件错综复杂的纠纷中化解了矛盾。当事人不称呼其法官,却以丫头、闺女、妹子、大姐相称,这足以体现当地群众对法官黄志丽的信赖。
     虽然“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从此角度来说法律是冰冷的一点不过。但法官不一样,既要依靠“冰冷”的法律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也需要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去修复人与人之间的裂痕,修补受损的社会关系。由此来看,黄志丽作为法官是怀着善良、悲悯之心坚守着法律底线,让“冰冷”的法律有了“温度”,为当代法官队伍树立起了一个鲜活的标兵形象。
    法官黄志丽以解开“法结”解“心结”告诉我们,只要有一颗敢于担当的为民之心,知群众疾苦和百姓冷暖,用热情去温暖民心,不仅能让群众收获幸福,让社会充满正义与和谐,还能在点滴之中筑牢群众基础。 “法律是大地,情理是双脚,要走向远方就要‘双脚’踏上‘大地’。” 法官黄志丽的一席话,不仅仅值得法官们去实践感悟,也值得每个党员干部的深思。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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