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网络直播要重拳出击持之以恒

时间:2018-04-23 12:14来源:评论网 作者:梦尘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开展严格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管理专项行动、网络直播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等统一部署,近期文化和旅游部再次组织开展网络表演、网络游戏市场集中执法检查,排查清理网络文化市场禁止内容,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开展严格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管理专项行动、网络直播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等统一部署,近期文化和旅游部再次组织开展网络表演、网络游戏市场集中执法检查,排查清理网络文化市场禁止内容,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人民日报4月17号电)
     从2005年起步,到2014年、2015年稳步发展,再到2016年的爆发,网络直播靠着门槛低、来钱快、能够满足部分人虚荣心的特点蓬勃发展,成为越来越多内心空虚群众的精神食粮。抛开内容,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型的互联网+经济、互联网+文化载体无可厚非,甚至应加以推广,因为它能跨越地域、跨越时间并以极低的宣传成本、极快的宣传速度将产品宣传出去,但正因网络的便捷性、隐蔽性,网络直播也成为了藏污纳垢的首选之地,也正以极为惊人的速度腐蚀着众多年轻人甚至小孩子的信仰。如果说腐败是一点点蚕食政府公信,破坏社会经济,那非法直播就正飞速吞噬着广大群众的信仰、扭曲着社会价值取向。因此,重拳出击整治网络直播并形成监管与惩治合一的长效机制迫在眉睫。
     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是杜绝非法直播的关键。在网络直播井喷式发展的同时,直播飙车、吸毒、“深夜造人”等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的内容层出不穷。为肃清直播行业乱象,有关部门频频祭出重拳。2016年以来,我国出台了包括《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表演经营管理办法》《北京网络表演(直播)行业自律行动公约》《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多个涉及移动直播业务的管理法规和文件,但在落实方面却不尽人意。目前,《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的黑名单制度和“双证”资质审查无法落实,是规范网络直播所面临的核心困境。一些直播平台为了商业利益,即便明知某些主播是“问题主播”,也不惜突破法律底线去留住能够获利的网络主播,并且不敢轻易得罪,怕主播跳槽到其他平台。《规定》中要求建立失信主播的“黑名单”制度,正是希望解决这一问题。建立黑名单制度后,对纳入黑名单的主播将“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并向省级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这样一来,这些失信主播将不能肆意‘用脚投票来要挟平台,也就让法治与诚信重新回归直播市场。由此可见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与“双证”资质审查,对违规主播永久取消直播权限,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主播行列,是制止目前网络直播乱象的关键所在。
     强化平台责任,是杜绝非法直播的基础。整治网络直播乱象,光靠政府监管显然不够,作为规则的最直接执行者,掌握监管尺度和规则细化实际操作权的主体仍然是直播平台。《规定》中明确了网络直播平台应该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即网络直播平台不单纯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更应履行监管者和技术控制者责任。直播平台应拿出相应资金,通过引入第三方供应商与自我监督相结合的形式,构建出严密的监管体系,对违规主播严格处罚,及时拉入黑名单上报给网信办。当然,政府也应该对直播内容规范标准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让主播与平台知晓什么能播、什么不能播,从而进一步减少非法直播的发生率。要因势利导,以自信的文化态度,在对其进行监管的同时鼓励创新。落实社会责任,做好文化传播,通过更高效的传播,不断丰富年轻人的文娱生活。同时,政府也应该积极引导用户,让用户也参与到监管的行列中来,积极对违法直播进行投诉与抵制。只有通过政府、平台、用户三方的共同努力,网络直播乱象才能得到遏止,网络直播这种新型文化宣传方式也才能以健康的方式蓬勃发展。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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