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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伏法方是“红通人员”的最终归属

时间:2017-12-08 16:02来源:评论网 作者:蔡菲菜 点击: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浙江省委、省纪委监委扎实工作、不懈努力,浙江省公安机关成功将“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缉捕归案。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到案50人,已达半数
       2017年12月1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浙江省委、省纪委监委扎实工作、不懈努力,浙江省公安机关成功将“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缉捕归案。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到案50人,已达半数。(12月5日,人民网)
      在我国许多党政官员及其违法犯罪人员,一旦触犯了国家法律暴露后,总是第一选择逃到国外,由此而给世人一种感觉,国外是违法犯罪人员的避难所,逃到了国外就能得到保护。国外真的就是犯罪分子的避罪天堂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殊不知,这些违法犯罪人员一旦逃到国外,备受精神的折磨和良心的煎熬。尤其是他们前往人地生疏的异地,语言不通,遭受敲诈,被人歧视。有的人连自己的父母临终前都见不上一面,有的人独自一人在外凄凄惨惨地飘荡,有的人如同丧家之犬没有片刻的安宁,正如“百名红通”第39号付耀波在忏悔录中写道:外逃的16个月里,我每天都在恐惧、病痛、想家的日子里煎熬着,自己也时常想这样的日子还不如回国坐牢,我当即表示愿意回国接受调查。
      当今国际司法执法的合作,金融系统的互通,媒体资讯的对接,都早已超出我们的想象。国外没有避罪天堂,回国认罪伏法是唯一的正途。翻开所有投案自首人员的心理历程,都有一个明显地特征,就是感觉到自由投案伏法踏上国门后,惶恐的内心才轰然落地,才感到自己的灵魂又有了归宿,才开始过上了宁静的生活,才开始有了天堂般的日子。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周骥阳被缉捕归案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不减、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必胜信心,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坚决把外逃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在此笔者想对仍出逃在外的人们说,海外逃亡的日子是没有出头之日的,逃亡海外20年的人也落网了,早一天回来,早一天获得自由,认罪伏法方是最终归属。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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