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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厦门立法向社会不文明“陋习”“拍砖” 叫好!

时间:2017-10-10 12:47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王红峰 点击:
在城市的边边角角,总有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占道经营、不文明养犬……不少市民对这些陋习都较为反感。
      在城市的边边角角,总有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占道经营、不文明养犬……不少市民对这些陋习都较为反感。《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这是厦门市制定的第一部针对文明创建,特别是规范公民公共文明行为的法规,也是全国首部以促进社会文明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出台前,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并未设定具体罚则,现在,终于有了法律上的保障。如随地吐痰,最高罚一百元(9月27日台海网)。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为厦门制定第一部针对文明创建,特别是规范公民公共文明行为的法规, 让文明硬起来叫好!
      古人云:“使人疲惫不堪的不是远处的高山,而是鞋子里的一粒沙子”。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靠每一位市民在公共场所的一言一行和一举一动塑造出来的,一个人美好的形象是靠自己的文明举止塑造出来的。但现实中不乏这样不文明不卫生的“陋习”:比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公共场所吸烟、乱涂乱画乱张贴、破坏损毁公共设施、房前屋后乱堆放、乱穿公路闯红灯、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等等。这样的陋习不但破坏了我们生活的环境,影响了市容市貌,更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格格不入,严重损害了中国形象。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4日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在2015年初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指出,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同时对社会不文明行为也要敢抓敢管,敢于“拍砖”。 而《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则以立法的形式向社会不文明不卫生的“陋习”“拍响了砖”。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句话是张居正上疏明神宗实行考成法时提到的。意思是国家的事,制定法律规章政策并不难,难的是有法必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期待厦门既立法更严格执法,既通过德治来奠定市民的基本认知和行为基础,又通过法治来进行刚性保障。
    文明是一种道德修养,体现一个人、一个地域、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素质。文明还是一种理念,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中国作为一个有着五千多年文明的大国,不文明行为更是让人不能容忍,让人看不惯、看不起。总之,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形成对不文明行为不纵容、零容忍的良好氛围,才能使不文明现象无处藏身、无处遁形。只有坚决对不文明行为说“不”,只有坚决把不良风气压下去,一切不文明行为才不会有市场,一个崇尚文明的社会风尚才能形成,新风正气才能大张旗鼓地树起来,社会主义的文明之花才能在神州大地处处绽放。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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