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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常态是法治的进步

时间:2017-12-21 10:41来源:评论网 作者:童建帮 点击:
今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吉罗洪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欺诈发行、虚假披露证券处罚上诉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主席助理黄炜作为被上诉人出庭应诉。据了解,这是中央部级单位负责人首次出庭应诉。(12月20日,新华网) 自行政诉
   今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吉罗洪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欺诈发行、虚假披露证券处罚上诉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主席助理黄炜作为被上诉人出庭应诉。据了解,这是中央部级单位负责人首次出庭应诉。(12月20日,新华网)
自行政诉讼法修改实施以来,在北京市三级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已有1667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其中正职负责人159人次,副职负责人1508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数量呈逐年较高涨幅的趋势表明,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为常态。
在普通公众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与权威,作为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排头兵”,行政机关负责人率先出庭应诉,无疑是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促进,此举不仅会使提起诉讼的民众感到被尊重,更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最好维护。
在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情况下,作为部委办局的大机关和作为“关键少数”的各级领导干部如果能够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就不怕“民告官”,更不会不敢面对民众的起诉。案件负责人能有理、有节、有据地应诉并逐步常态化,不仅不会失去面子,从某种意义上讲还能给政府加分。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能够实现从官员到当事人的转变,也是由“官本位”向“民本位”的回归;这个过程既是领导干部本人的进步、对政府形象的维护,也更是促进社会风气逐步向好和有力推进依法治国的彰显。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民告官”的出现和增多,不仅促使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也是全体民众倒逼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不断趋向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正确轨道的有效举措。
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离不开全体民众的努力,更需要各级政府率先垂范。在扎实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进程中,各级机关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敢于站上被告席做起。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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