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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廉政准则》开出铁花,拓上烙印

时间:2018-05-31 10:38来源:评论网 作者:王元梅 点击:
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感
     “打虎”“拍苍蝇”一直在路上,吾辈自然习而遵之。于是乎近日工作之余,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前生:《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自醒。《准则》以制度促落实的指向不言自明。其“8大禁止、52个不准”,鲜有套话,字字句句直指要害,其涵盖之全面、准确,令人赞叹之余,又倍生期待。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公仆。  
     新时代,新起点,新担当。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以身作则,作新时代反腐倡廉的代言人,让《廉政准则》在您心上开出铁花,坚守铁一般纪律;让《廉政准则》在您心上拓上烙印,时刻敲响反腐警钟。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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