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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任命的干部出现文件中暴露出啥?

时间:2014-04-18 12:15来源:隔山 作者:隔山 点击:
 红头文件从字面理解,就是由国家机关或政府颁发的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文件,作为政府公文其严肃性和规范性不言而喻,在一定程度上说,它不仅代表政府机关的形象,而且也体现出政府的公信力。

  因为工作人员的马虎,3名未经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局长,便被冠以新的职务写进市政府红头文件。昨天,广安华蓥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两份红头文件目前已被叫停,市政府办也已向相关部门发出通知,对两份文件进行了撤销处理。(4月17日《成都商报》)

  红头文件从字面理解,就是由国家机关或政府颁发的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文件,作为政府公文其严肃性和规范性不言而喻,在一定程度上说,它不仅代表政府机关的形象,而且也体现出政府的公信力。

  既然如此重要的工作,为何会出现这样低级的错误?这恐怕不是“因为工作人员的马虎”这么简单,此事不仅暴露了当地政府部门工作责任心的缺乏,而且也暴露出该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意识的淡薄。

  文件中存在尚未任命的干部实属不应该,红头文件的拟稿、审批、签发等都应有相当严格的一套发布程序,特别是象这种“全市防灾救灾大演练总体方案”,它涉及国家、集体财产以及群众生命的安全,更应严肃认真对待。如果把一个尚未任命的干部写进文件里,岂不是给文件注入了水分,其责任人又如何去承担和履行这份重任,一旦有瑕疵出现,又如何去问责追责?这不得不问,该文件在签发的每个环节是否都规范了程序标准,又是否都落实了责任?其责任人又是谁?之前的文件是否还存在问题?因此,相关部门是不是该亡羊补牢,来一次大清查,并以此为契机,除“四风”,转作风,践行好群众路线。

  不仅是责任心缺失,也是法制意识缺乏。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组织保证和行使管理国家政治权力的体现,也是确保把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的重要措施。作为政府部门将尚未经人大任命的干部就就急着写进红头文件,从小来说是工作存在疏忽,责任心不强,有瑕疵。从大来说,是对人大权力机关的不尊重,也是置人民的监督不顾,更是对法的践踏。因此,其主管部门应认真调查,查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不能似是而非,仅批评完事。

  当前,正在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而建设法治政府正是需要从点点滴滴做起,从依法行政做起,任何一项工作措施的出台、实施,都必须满足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其内容和程序也应符合法律的相关要求。该事件不仅需要华蓥市政府部门的反思,也应引起各地方政府的深思。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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