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黄奶奶要把200万拆迁款留给养女?

时间:2021-11-02 17:11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既然四个亲生子女都把母亲当成了多余的“烫手山芋”,那就不要埋怨83岁的老母亲没有亲情,而是四个亲生子女放弃和剥夺了老母亲应当享有的亲情。
      9月初,83岁的黄奶奶推着轮椅上的老伴,走进杭州市上城区司法局彭埠司法所。“我是来求助的。”黄奶奶口齿清晰、语气平和,开门见山地说了自己的想法,“我希望百年之后把财产都留给我们的养女,但我儿子女儿不同意,你们能帮帮忙吗?她原本住的房子留给了小儿子,但提到赡养问题时,小儿子显得有些为难,他觉得,母亲应该在子女家轮流住,光靠自己一个人不行。三个女儿对此也是推三阻四,有说自己嫁出去了不方便,也有说自己太忙没时间(都市快报网2021年9月13日)。
     既然四个亲生子女都把母亲当成了多余的“烫手山芋”,那就不要埋怨83岁的老母亲没有亲情,而是四个亲生子女放弃和剥夺了老母亲应当享有的亲情。吴晓虽然是养女,但是她对老人是发自真心诚意的挚爱,不管家庭财产如何分割她都没有意见。一个养女的宽广胸怀令人敬仰。作为亲生子女,当父亲去世之后,你们是怎么对待自己的亲生母亲的?为啥你们要抛弃依法赡养亲生母亲的责任?你们现在如此虐待母亲,你们的子女也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你们的不敬不孝,在你们的子女面前无疑也是一种榜样。而且,这是属于十分无耻和极其卑鄙的榜样。
     老母亲现在拥有200万元的房屋拆迁款,你们4个亲生子女却都眼红了。而且,你们卑鄙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你们一个个见钱眼开,什么昧良心的话都能说出来,你们用自己卑鄙的眼泪来欺负你们的亲生母亲,你们用不敬不孝的行动和刻薄语言来不仁不义向母亲施压。试问:你们的仁义道德在哪里,究竟能值多少钱?你们团结起来共同欺负一个养女和把你们养活成人的母亲,你们无耻透顶的拜金主义思想是多么肮脏?如果你们还有一丝一缕的道德与良心,那就不要厚颜无耻地来抢夺属于母亲依法享有的家庭财产权利。
     母亲现在已经是83岁高龄的耄耋老人,的确需要身边有人照顾她的生活起居,你们能依法尽职尽责吗?尽管经过司法调解老母亲和养女吴晓做出了重大让步,但是千万不要得寸进尺,并错误地认为83高龄的母亲是可以任意摆布的。而且,作为母亲的亲身骨肉更应该多一些发自内心的爱,而不是怨恨,更不是在给自己的子女做一个不敬不孝的反面典型,以及令人无比愤慨的榜样。尤其是黄奶奶的3个女儿也是当母亲的,你们怎么忍心在父亲去世之后不依法尽赡养责任与义务?你们是合格的女儿,还是合格的母亲?作为儿子,原本应该是母亲最值得依靠的亲人,并成为这个家庭中的顶梁柱,但却让母亲很失望。万般无奈之下,老母亲才接受了大女婿再找个伴的建议。而且,也暴露了大女婿不想承担赡养丈母娘的责任与义务。毫无疑问,另外的两个女婿也和大女婿一样。
    然而,黄奶奶却能在养女吴晓那里获得陪她老人家说笑的精神享受。吴晓能做到对养母不离不弃,且爱且珍惜。作为亲生的4个子女为啥不如养女?所以,这就是老母亲为啥要把200万拆迁款留给养女吴晓的充分理由。但是,当负责司法调解的同志去做养女吴晓工作的时候,人家吴晓却不贪不占表示愿意接受司法调解,没有在财产继承方面斤斤计较。这不仅是一种无私奉献的大爱,而且是尽职尽责的好养女。只有通过对比,才能让公众明白是非曲直;只有通过对比,才知道应当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儿女。而且,更要听其言,观其行。这是因为,关心爱护自己的母亲,就是在关心爱护自己。如果不懂得如何感恩父母,只知道争夺家庭财产,那既是不道德的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赡养老人既是法律责任,又是法律义务。作为子女,理应尊老敬老,理应遵纪守法,不能昧着道德和良心活着,不能让老母亲把子女告上法庭。如果这事情搁在你们4个子女身上,你们怎么办?只有认真反思,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应当如何改正错误。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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