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殴打女学生写性行为检讨书必须零容忍

时间:2022-03-16 16:31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面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校长,仅仅对其停职处理是不行的,既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又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因为,校长殴打女学生的行为就是违法犯罪,绝不是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责所在;因为,校长非法公开女学生的个人隐私,同样属于违法侵权行为。而且,校长并没有执法权力,非
       日前,山西吕梁市临县被曝一中学校长殴打13岁女生并逼其写下涉性行为的检讨书。12月17日,临县教育局负责人回应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称,目前涉事校长已停职,县纪委介入调查,会公开通报相关情况(大众网2020年12月17日)。
     面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校长,仅仅对其停职处理是不行的,既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又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因为,校长殴打女学生的行为就是违法犯罪,绝不是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责所在;因为,校长非法公开女学生的个人隐私,同样属于违法侵权行为。而且,校长并没有执法权力,非法威逼女学生写与男生发生性行为经过,这不是在教育女学生改邪归正,而是在让女学生受到毫无人格尊严的羞辱和巨大的精神打击。
     作为校长,只能倾听当事女学生的个人主动陈述,并根据法律规定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学校发生这样的事情,说明学校的管理没有依法履职尽责,尤其是校长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学校管理严格,又有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女学生和男学生的人身安全,男学生夜里又怎么会跑到女生宿舍?这说明,该校长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是,校长殴打女学生并不能掩盖自己的责任,这是不同性质的两个问题。而且,为啥校长没有对涉事男生兴师问罪,其中又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利益交换?
     如果涉事校长是中共党员,那就严重违背了党的宗旨和教育方针。在我们的党规党纪中,有哪一条允许校长殴打学生?由此可见,涉事学校并没有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所以学生缺乏法治观念和法治责任意识,不懂得非法发生性行为的严重性,女学生更不懂得依法保护自己的贞操和人格尊严。说到底,学校校长和老师没有让学生学会如何做人,更不要说用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标准去改造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了。也就是说,涉事校长不仅是不称职的校长,而且是校长中的人渣和败类。
因此,当地纪检委才会介入调查。只有先按照党纪政纪严厉问责,才能给依法问责扫清道路。所以,对于山西吕梁市临县某中学校长殴打女学生写性行为检讨书的违法乱纪行为,当地纪检监察委和政法机关应当齐心协力,彻底查清事实真相,并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对整个事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进行严肃问责,绝不能让校长受到任何权力保护。对于学生的处理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实施必要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挽救。因为,他们属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未成年人。但是,对女学生的处理又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并加重对涉事男学生的问责与惩罚力度,必须让两个未成年人敬畏国家法律权威,并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学会如何做人。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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