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激发自主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更需要相应的制度建设。
社会组织是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它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组织具有完善市场机制、保障改善民生、繁荣发展文化、促进公众参与等诸多功能,其最重要的本质功能是社会协调功能和道德建设功能。 对于社会来说,在政府与个人之间需要有一些协调性、媒介性的社会组织。这些社会组织不仅可以协调政府与个人的关系,还应在组织社会生活、社会道德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社会组织既是道德规范的重要制定者,也是道德实践和道德监督的重要主体。比如,行业协会、职业团体、公益组织等社会组织,一方面通过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来遏制个体的利己行为,另一方面通过组织活动来扩大利他主义。 在社会治理问题上社会组织该发挥五方面作用 首先是社会服务提供者,能有效承接公共服务。社会组织应发挥服务功能作用。利用自身机制、资源、人才等方面优势,在政府和市场不能或不愿做的领域提供社会服务,参与解决目前市场解决不了、政府解决不好的社会问题。在完善公共服务、解决社会问题、缓解政府压力、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其应有作用。 其次是社会治理参与者,积极推进公共治理。要变政府管理为公民参与的社会治理,就需要把一些可由社会自我管理的事务交由社会,充分发挥社会自我管理功能,提高社会自我管理能力。因此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优势,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合作,推进公共治理社会化,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有效协同、政府社会管理与公众自主管理相统一的社会公共治理格局。 再次是公众诉求代言者,如实反映群众意愿。社会组织作为不同群体利益代表,根植于公众,熟知所属成员的利益需求,能通过多种渠道以合法表达方式把下层安危冷暖向上层反映,也能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向群众宣传,是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同时,社会组织能进行不同群体利益协调和对话,成为避免社会震荡的“缓冲器”。 第四是群众权益维护者,切实保障群体利益。社会组织应成为社会利益关系的涮节器。社会组织透过合法渠道维护群体利益、保障群众权益,有序参与社会问题解决,减少公众自发行动给社会带来的对立、排斥、冲突,使社会更加成熟、理性、和谐、稳定。 第五是社会矛盾调处者,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社会组织是化解社会矛盾、缓和社会冲突的润滑剂和稀释剂,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安全阀”。发挥社会组织优势,将其引入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可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自我管理、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之一。所以发展社会组织无论对于国家治理、经济社会生活发展、对于民生都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目前我国社会组织从数量到质量都有所发展,尤其涉及民生和公益类的社会组织发展比较快,但总体仍显不够。 为社会组织更好的发展扫清障碍 首先应解决认识问题,对社会组织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社会组织发展的重大意义、发展的客观趋势以及能够发挥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他们担心社会组织的发展会产生负面效应,对社会组织采取轻视、排斥的态度,不重视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二是健全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体系。日前的法律体系比较滞后,应适时制定出台《社会组织法》,对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主体资格、登记成立、活动原则、经费来源、税收待遇、监督管理、内部自律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尽快修订出台相关行政法规,并尽快制定一些社会组织管理的专项法律,完善社会组织的公益资产管理、内部治理、信息公开、税收优惠、捐赠管理、权利救济等相关规定,提高对社会组织的依法监管水平。三是出台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提高社会组织的社会地位。对社会组织在税收优惠、财政支持、人才队伍、社会保险、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公共服务、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方面缺乏明确具体的政策规定。 在政策层面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空间 现在社会组织被当作营利企业来对待,并以企业的标准课税。这对非营利的社会组织而言是有失公允的。应出台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增加非营利组织取得税收减免优惠的种类和范围。对社会组织在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方面予以减免。完善社会组织的财务制度、人事管理、职称评定、岗位培训、社会保险等政策,切实解决从业人员的实际困难。 在国家层面设立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出台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权益保障办法和社会组织专职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管理制度等。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还有利于提高社会组织的社会地位。 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激发自主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更需要相应的制度建设。当前,尽管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的法律制度在不断完善之中,但是社会组织的法律制度建设跟不上社会组织的发展,跟不上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推进,跟不上公众对社会发展的基本诉求,且这方面的不相适应越来越突出,必须加快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建议将社会组织的基本法纳入立法规划,尽快开展社会组织基本法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同时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化力度,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应将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结合起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
高层论坛 | 省部长论坛 | 理论探索 | 强国论坛 | 党政建设 | 政策研究 | 军事纵横 | 区域发展 | 风云人物 | 时事观察 | 小康中国 | 海峡两岸 | 艺术纵横 | 文明时代 | 本站专访 | 房地产风云 | 外商投资 | 企业风云 | 城市评论 | 新闻评论 | 经济评论 | 时政论坛 | 国际论坛 | 民生论坛 | 深度看点 | 财经论坛 | 教育留学 | 传统文化 | 科技探索 | 母婴频道 | 征婚交友 | 时尚购物 | 评论电视 | 评论电台 | 民风民俗 | 国学儒风 | 妇女儿童 | 糖酒文化 | 航空航天 | 中评音乐 | IT数码 | 美食频道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云南 | 辽宁 | 黑龙江 | 湖南 | 安徽 | 山东 | 新疆 | 江苏 | 浙江 | 江西 | 湖北 | 广西 | 甘肃 | 山西 | 内蒙 | 吉林 | 福建 | 贵州 | 广东 | 青海 | 西藏 | 四川 | 宁夏 | 海南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 陕西 | 亚太聚焦 | 晚霞溢彩 | 运动竞技 | 两会频道 | 人社保障 | 欧洲频道 | 国际经济 | 一带一路 | 物联网 | 新硬件时代 | 非洲频道 | 美洲频道 | 澳洲频道 | 财富领袖 | 新疆建设兵团 | 网络金融 | 特色小镇 | 互联网+ | 国际交流 | 科技创新 | 实业发展 | 聚焦海外 | 产业联盟 | 脱贫攻坚 | 投资发展 | 智慧城市 | 科技工业 | 会议专题 | 民政工会 |
迟福林:把“社会组织”还给社会
时间:2015-01-22 09:50来源:新华网 作者:迟福林 点击:
次
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激发自主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更需要相应的制度建设。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 精彩文章
-
- 坚定理想信念
习总书记一再强调,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
- 良好家风,是抵御贪腐的无形“防火墙”
“一人不廉,全家不圆”绝不是危言耸听,倘若“后方失火”“后院起火”,焉能让权力常...
- 写好新时代的答卷
“这场考试还没有结束,还在继续。”昨天的成功并不代表着今后能够永远成功,过去的...
- “趣味扶贫资料”是典型的不作为
近日,各地脱贫攻坚大排查情况专项交叉督察工作有序展开,但督察中的“趣闻资料”却让...
- 让科技创新之花在华夏大地怒放
马克思曾深刻指出:社会劳动生产力,首先是科学的力量。1988年9月,邓小平同志根据当...
- “冰花男孩”不光有感动,还有反思
“冰花男孩”只是贫困地区孩子上学的一个缩影,透过感人的故事,还要看到其背后所反...
- 坚定理想信念
- 中央文献网
- 中国全国人大
- 中央统战部
- 中共中央党校
- 毛主席纪念堂
- 邓小平纪念馆
- 中国台湾网
- 中央档案馆
- 中央综治委
- 中央编制办
- 中国全国政协
- 最高人民法院
- 全国最高检
- 解放日报网
- 中国外交部
- 中国国防部
- 中共青年团
- 国家发改委
- 中国教育部
- 中国科技部
- 中国工信部
- 中国国家民委
- 中国公安部
- 中国监察部
- 中国民政部
- 中国司法部
- 中国社保部
- 中国国土部
- 中国环保部
- 中国住建部
- 中国交通部
- 中国铁道部
- 中国水利部
- 中国农业部
- 中国商务部
- 中国文化部
- 中国卫生部
- 国务院法制办
- 国务院新闻办
- 国务院扶贫办
- 国务院国资委
- 国家防腐局
- 中国人民网
- 中国新华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网网站
- 中国光明网
- 中国日报网
- 美国美联社
- 俄通社塔斯社
- 法国新闻社
- 中国新闻网
- 中央联络部
- 紫 光 阁
- 自助游网站
- 中纪委监察部
- 路透社中文网
- 京东商城网
- 英国国通社
- 有 券 网
- 中国靓号网
评论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pinglun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5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pinglun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5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