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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逃必追”!腐败分子岂有“避罪天堂”?

时间:2017-10-10 12:23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云君 点击: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经云南省追逃办、省人民检察院扎实工作,成功规劝“百名红通人员”第27号郭欣回国投案。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47人。
       10月8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经云南省追逃办、省人民检察院扎实工作,成功规劝“百名红通人员”第27号郭欣回国投案。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47人。(2017年10月09日,光明日报)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内“打虎”“拍蝇”,对外“天网”“猎狐”,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使反腐败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闭合链条,营造了“天罗地网、无路可逃”的环境和氛围。“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47个成功案例彰显了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和态度,让不少犯罪嫌疑人不再幻想“通过外逃一了百了”。
      “决不能让腐败分子逃之夭夭,决不能让国外境外成为腐败分子避罪的‘天堂’,决不能让腐败分子逃脱法纪的制裁”群众的呼声,无不暗合习总书记“不能让外国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五年、十年、二十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的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在逃的腐败分子必须认清形势,放弃幻想,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毕竟“我们到底是中国人,我们的家在中国,我们的亲戚朋友也期待着我们回来团聚”,这是一位归案的外逃分子发出的呼声。
     “百名红通人员”第27号郭欣回国投案,再次证明海外不是法外,国外不是避罪天堂,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会被追回来绳之以法。“宜将剩勇追穷寇”,对腐败分子及贪腐行为全球“亮剑”,意义不仅在于“治腐”“警醒”。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姿态,本身就是反腐惩恶中的“杀手锏”,得民心、顺民意,容易赢得民众的理解与支持。笔者以为,外逃腐败分子只有彻底放下幻想,早日回国投案,才是唯一正确选择,腐败分子岂有“避罪天堂”?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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