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茅台不一定质量不合格是法官的歪理邪说

时间:2022-03-21 17:31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即便是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南部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依法问责也应该同时进行,并将案件的重新审理交由其他法官执行,不能让那些歪理邪说的法官继续践踏法律权威。而且,依法维护知识产权和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每一位法官应尽的责任与
       12月9日,甄建磊拿到了期盼已久关于假茅台酒责任纠纷的二审判决书。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南部县人民法院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依法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8月7日,南部县法院一审宣判:玉清商贸部返还甄建磊购买茅台酒的价款共24192元,驳回了甄建磊10倍索赔的请求。法院认为甄建磊仅举证证明案涉9瓶茅台酒系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产品标签与产品本身不符,但无证据证明涉案茅台酒质量不合格或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故不予支持(澎湃新闻网2020年12月14日)。
      面对四川南部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判决书中的歪理邪说,我们真的不明白那几个法官究竟是怎么混进南部县人民法院从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如果让这些法官把持着依法打假的司法权,又怎么能依法保护茅台酒厂家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的法律权威,又怎么能依法得到有效保护?
     由此可见,这绝不仅仅是基本事实不清和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而是在滥用职权充当制假和售假者的权力保护伞,而是想让违法者逍遥法外,继续从事茅台酒的制假和售假违法行为,并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法律权威,让正宗的茅台酒生产厂家受到更大的经济损失,并严重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与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此,法官的违法判决行为是不能容忍的,必须由上级人民法院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实施严厉问责。只有加大问责力度,才能让人民法院法官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责任意识;只有加大问责力度,法官才能带头遵纪守法,不敢滥用职权做出非法判决。这是因为,人民法院形成的判决书不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而且是党和政府依法施政的崇高社会信誉。国家法律绝不是儿戏,人民法院法官必须依法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取证,并始终秉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法理念,而且必须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我们国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而且,必须把司法原则和党纪国法权威当成依法审理案件的一面镜子和紧箍咒,不能为了办人情案把个人感情凌驾于国家法律权威之上。
    即便是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南部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依法问责也应该同时进行,并将案件的重新审理交由其他法官执行,不能让那些歪理邪说的法官继续践踏法律权威。而且,依法维护知识产权和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每一位法官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任何法官都不能随心所欲肆意践踏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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