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管齐下,让“推手”干部提升为“推崇”干部

时间:2018-06-29 10:17来源:评论网 作者:绿萝 点击:
当干部就要当好干部,要想成为被“推崇”的干部,就必须要明白自己的权责以及能力,同时还必须心存敬畏之心,敬畏群众,才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敬畏法律法规,才能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统一起来,才不会有逾越之举。
     “推手”,原本大约是指太极拳的双人徒手对抗练习,讲究的是以静制动、以柔克刚。然而,在基层却有少数干部将这太极“推手”之法错用到了工作中。他们看似事事经手,天天都忙,实际上却不会思考,不善研究,不抓落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干起工作不温不火,执行政策照搬照抄,凡事“推”字当头,把决策推给上级,将责任推给下级,还美其名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6月19日《人民日报》)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推手”干部虽然并非完全的空谈,但也真正达到了误事的效果。就如我们周围的一些群众曾经遇到的情况,到政府的一些机构去咨询,一些“推手”干部不管自己是不是知道应该如何办理,就直接指使群众到自以为对的地方,使得群众办事来回跑、办不好,最终对政府办事人员也不信任,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为官避事平生耻,担当作为莫推脱。面对社会的高速发展,改革创新的迫切需求,这样的“推手”干部是万万不能当也不能要的。而要改变“推手”干部,将“推手”干部提升为被“推崇”的干部,就必然需要双管齐下。
     首先应当提升“推手”干部的认知和工作能力。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知才能真正对症下药,提升相应的能力。如果知识不足“不能为”则要学,胆小怕事“不敢为”则要闯。
再者就需要制定监督问责的奖惩机制,这个机制既是监督也是奖励。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面对相互推诿“不愿为”的“推手”干部,不仅需要从思想认识上正向激励,打消顾虑,更需要在监督执纪上狠抓严管,做到惩前毖后。
     当干部就要当好干部,要想成为被“推崇”的干部,就必须要明白自己的权责以及能力,同时还必须心存敬畏之心,敬畏群众,才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敬畏法律法规,才能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统一起来,才不会有逾越之举。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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